書卷不一定走皮膚科,底下這些10年前台大醫學系的書卷人物,現在大都不是皮膚科醫師,只能說如果書卷想走,路比較平吧

(書卷獎第一名狀元塗成紅色,不是都皮膚科)

http://www.ptt.cc/man/ck49th324/D70E/M.923011975.A.html
國立台灣大學86學年度第2學期 學業成績優良學生名單
院別 系 所 年級 學 號 姓 名 成 績 人數
======== ============ = ========= ============
1 B86401002 林志駿 92.00 130 台大神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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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6401022 郭昇翰 91.59 130
------------------------------------------------------------------------------
B86401035 蔡佩霖 91.44 130
------------------------------------------------------------------------------
B86401006 褚柏松 91.35 130
------------------------------------------------------------------------------
B86401015 林鍵皓 91.30 130
------------------------------------------------------------------------------
B86401003 邵幼雲 91.23 130
------------------------------------------------------------------------------
B86401091 楊于萱 91.22 130
------------------------------------------------------------------------------

2 B85401120 王修含 94.35 135 台大皮膚科
------------------------------------------------------------------------------
B85401036 陳建鈞 93.44 135
------------------------------------------------------------------------------
B85401002 黃俊傑 92.90 135
------------------------------------------------------------------------------
B85401012 陳彥廷 92.17 135
------------------------------------------------------------------------------
B85401008 王道仁 91.65 135
------------------------------------------------------------------------------
B85401014 蘇亦昌 91.11 135
------------------------------------------------------------------------------
B85401028 呂柏萱 91.05 135 馬偕皮膚科
------------------------------------------------------------------------------

3 B84401024 賴孟泉 93.32 131 台大精神科
------------------------------------------------------------------------------
B84401011 劉妍君 92.47 131
------------------------------------------------------------------------------
B84401027 楊典諭 91.64 131
------------------------------------------------------------------------------
B84401022 楊志偉 90.59 131
------------------------------------------------------------------------------
B84401018 羅一鈞 89.85 131
------------------------------------------------------------------------------
B84401023 彭偉倫 89.42 131
------------------------------------------------------------------------------
B84401032 何鈞軒 89.33 131 台大皮膚科
------------------------------------------------------------------------------

4 B83401012 李華恩 89.95 128 長庚皮膚科
------------------------------------------------------------------------------
B83401130 楊 嶺 89.89 128
------------------------------------------------------------------------------
B83401131 羅志賢 89.75 128
------------------------------------------------------------------------------
B83401046 林靜嫻 89.65 128
------------------------------------------------------------------------------
B83401015 陳俊安 89.63 128
------------------------------------------------------------------------------
B83401029 邱政偉 89.08 128 台大皮膚科
------------------------------------------------------------------------------
B83401118 黃泰中 89.06 128
------------------------------------------------------------------------------

5 B82401029 劉偉倫 91.00 134 台大內科
------------------------------------------------------------------------------
B82401133 唐豪悅 90.57 134 台大皮膚科
------------------------------------------------------------------------------
B82401057 呂明錡 90.41 134
------------------------------------------------------------------------------
B82401103 洪依利 89.86 134
------------------------------------------------------------------------------
B82401010 盤松青 89.38 134
------------------------------------------------------------------------------
B82401055 楊如燁 89.38 134
------------------------------------------------------------------------------
B82401026 王守仁 89.19 134
------------------------------------------------------------------------------

6 B81401088 洪崇烈 92.80 131 馬偕內科
------------------------------------------------------------------------------
B81401108 廖嘉賓 90.60 131 高榮皮膚科
------------------------------------------------------------------------------
B81401007 蔡丰喬 90.48 131
------------------------------------------------------------------------------
B81401106 施偉勛 90.16 131
------------------------------------------------------------------------------
B81401039 廖俊厚 90.05 131
------------------------------------------------------------------------------
B81401016 鄭乃禎 89.50 131
------------------------------------------------------------------------------
B81401132 鍾偉瑋 89.42 131
------------------------------------------------------------------------------

 

追蹤6個書卷獎第一名的醫師科別:皮膚科醫生2位,內科醫生2位,神經科和精神科各1位.

B86401002 林志駿 92.00 130 台大神經科

B85401120 王修含 94.35 135 台大皮膚科

B84401024 賴孟泉 93.32 131 台大精神科

B83401012 李華恩 89.95 128 長庚皮膚科

B82401029 劉偉倫 91.00 134 台大胸腔內科

B81401088 洪崇烈 92.80 131 馬偕心臟內科

 

追蹤全部42個書卷獎的醫師科別:也只有7個皮膚科醫生,比例7/42

王修含,呂柏萱,何鈞軒,李華恩,邱政偉,唐豪悅,廖嘉賓

這些皮膚科醫生有的在皮膚科診所和在醫美診所,有的留在教學醫院,不是每個書卷都走學術

 

所以書卷不一定走皮膚科,書卷也不一定走學術,10年前台大醫學系的書卷人物,現在大都不是皮膚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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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皮膚科 招考住院醫師

職務名稱:約用住院醫師
應徵科室:和平院區皮膚科
錄取名額:1名
應徵資格:
1. 國內、外大學及學院醫學系(含中醫學系)畢業。
(國外大學及學院醫學系(含中醫學系)畢業者,其學歷需經教育部認可者)

2. 除國內醫學系(不含中醫學系)應屆畢業生外,須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

3. 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僅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工作內容:皮膚科醫療業務。
應徵方式: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或郵寄通訊報名符合上列條件者,並請檢具下列文件: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醫師與及格證書影印本(應屆畢業生免)、在學成績證明、簡要自傳及聯絡方式。
應徵期限:即日起 ~ 97.3.26止
甄試日期/地點:97.04.13
聯 絡 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皮膚科
李醫師 096895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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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
正取 李政翰 鄭煜彬 邱顯鎰 李芳瑜
備取 歐佳嵐 魏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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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
正取 鄭景隆 朱嘉惠
備取 陳韻如 蕭皓天 陳世杰 歐佳嵐 梁高議 蔡琇如
-----------------------------------------------------
北醫萬芳
正取 鄒嘉倫 歐佳嵐
備取 林盈芳 柯威志
-----------------------------------------------------
長庚
北長庚
正取 柯瑞宏 魏嘉宏 劉家嘉
備取 李政翰 李柏葒 曾小珊

基長庚
正取 蕭雅文

高長庚
正取 莊馥禎
備取 林裕翔 蔡銘駿 紀敏慧
-----------------------------------------------------
榮總
高榮
正取 陳佩軍
備取 陳靜遠 柳建丞

北榮
正取 李薇宣 黃千耀
備取 鄭惠禎 鄭景隆
-----------------------------------------------------
馬偕
北馬偕
正取 楊兆傑 尤彥棻
備取 林盈芳 鄭景隆

竹馬偕
正取 蕭皓天
備取 柯威志 陳世杰
------------------------------------------------------
成大
正取 吳孟輯 顏君霖
備取 徐嘉琪 陳克旻 黃玲鈞 陳靜遠
------------------------------------------------------
中國
正取 莊詠婷 徐嘉琪
備取 林子鈞 吳紹維 文薜帷 陳世杰
-------------------------------------------------------
亞東
正取 朱暐濤 R1
蘇詠甯 R0
備取 蔡琇如 林怡均
-------------------------------------------------------
高醫
正取 蘇○順 張○傑
-------------------------------------------------------
中山
正取 戴育慈 (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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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熱心網友提供

行政院衛生署97年度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合格名單及訓練容量
中華民國96年10月17日衛署醫字第0960044668號公告

編號 醫院名稱 醫院所在地 訓練容量
1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基隆分院 基隆市 1名

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台北市 2名

3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北市 4名

4 三軍總醫院 台北市 1名

5 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 台北市 2名

6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 台北市 1名

7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台北市 1名

8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台北市 0名

9 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 台北市 2名

10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台北市 1名

11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台北市 1名

12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 台北市 4名

13 財團法人亞東紀念醫院 台北縣 1名

14 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 新竹市 1名

15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 台中市 1名

16 財團法人私立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 台中市 1名

17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台中市 1名

18 秀傳紀念醫院 彰化縣 1名

19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彰化縣 1名

20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南市 2名

21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高雄市 2名

2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高雄市 1名

23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高雄分院 高雄縣 1名

24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花蓮縣 1名

合計 34名

附註:
一、 訓練容量,係指97年度(97年7月1日至98年6月30日)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所得招訓之訓練名額,各院招收之住院醫師名額不得超出所核定之訓練容量;醫院超額招收或未經核備之訓練名額,其訓練年資不予採計。

二、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基隆分院等21家醫院為97年度認定合格醫院,資格效期3年(自97年7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止)。

三、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為96年度認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效期3年(自96年7月1日至99年6月30日止)。

四、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及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等2家醫院為95年度認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效期3年(自95年7月1日至98年6月30日止)。

五、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嘉義分院醫院原為95年度認定合格醫院,97年度因未提出書面申請認定,不符規定,廢止其訓練醫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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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ma.tw/dc/dc_index.asp
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
認定名單、資格效期、訓練容量
民國95.10.24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50042193號

編號 醫院名稱 所在地 訓練容量(名) 資格效期
1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基隆分院 基隆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2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 台北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3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台北市 1名 95/07/01至98/06/30
4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台北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5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台北市 2名 94/07/01至97/06/30
6 三軍總醫院 台北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7 馬偕紀念醫院 台北市 2名 94/07/01至97/06/30
8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北市 4名 94/07/01至97/06/30
9 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 台北市 2名 94/07/01至97/06/30
10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 台北市 3名 94/07/01至97/06/30
11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台北市 1名 95/07/01至98/06/30
12 行政院衛生署台北醫院 台北縣 0名 94/07/01至97/06/30
13 財團法人亞東紀念醫院 台北縣 0名 94/07/01至97/06/30
14 財團法人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 新竹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15 財團法人私立中國醫藥學院附設醫院 台中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16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台中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17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 台中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18 秀傳紀念醫院 彰化縣 1名 94/07/01至97/06/30
19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彰化縣 1名 94/07/01至97/06/30
20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嘉義分院 嘉義縣 0名 95/07/01至98/06/30
21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南市 2名 94/07/01至97/06/30
22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高雄市 1名 94/07/01至97/06/30
23 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高雄市 2名 94/07/01至97/06/30
24 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高雄分院 高雄縣 2名 94/07/01至97/06/30
25 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花蓮縣 1名 96/07/01至99/06/30
合計 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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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gmh.org.tw/asproot/atch_i/200712180042-1.xls

皮膚科
正取 莊馥禎
備取 林裕翔 蔡銘駿 紀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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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gmh.org.tw/asproot/atch_i/200712180042-1.xls


林口院區

內科 正取 簡佳怡 蕭宜欣 葉峻甫 梁家欣
備取 李適鴻 柳宗廷 沈妮瑾 潘恒之

外科 正取 林宏鑫 莊榮芳 王昱棨 李宗興 許致博
備取 張譽耀 吳兆明 蕭福尹 盧政佟 黃振軒
王樹偉 曹又中

骨科 正取 陳建銘
備取 張允亮 張恒睿 陳炯銘 陳暐錚

婦產科 正取 李宗晉
備取 王怡喬 林美邑 李怡萱 簡佳怡

兒童內科正取 樊乃嘉 黃伊寧 王盈淑 吳孟哲
備取 陳弘芮 朱嘉惠 丁詠恬 彭馨婷 陳必佩
蕭宜欣 余昱廷
備取 黃謙傑 周伶穎 楊上嫺 黃子青 彭志翰
江奇志

耳鼻喉科正取 蔡耀德

精神科 正取 葉漢濂
備取 陳宏名 蔡佩蓉 吳俊漢

神經內科正取 柯孋衿 曾偉恩 江宜蓁
備取 陳凱翔 陳志祥

復健科 正取 陳泰宗 黃莉婷
備取 廖婉茜 林佳貞 許嘉佑 陳必佩 林子翔

病理科 備取 葉麗青

麻醉科 正取 陳心言

急診醫學科
正取 趙劭倫 吳師豪 陳宣合 高瑋良 吳竣維
備取 蘇哲萱 郭俊麟 張耿維 劉劭穎

家庭醫學科
正取 楊仕安 陳信豪 楊詠竣

牙科 正取 陳怡璇 胡祥翔 梅至君 楊瑋民 陳英代
李宛螢 羅以芳 方榮葳 楊雅玲 竹久望
備取 簡君倩 張弘昇 吳幸芸 張凱蓉 施玫如
陳怡均 尹姵今



基隆院區

外科 正取 黃品富 林新曜 黃國揚
備取 黃新儒 林子超

兒童內科正取 吳書毅

復健科 正取 陳明勗

神經內科正取 何偉民
備取 陳百韜 張慶英

放射診斷科
正取 陳紀雯

急診醫學科
正取 徐守謙

家庭醫學科
正取 劉毓婷

牙科 正取 張凱蓉
備取 張凱茹



嘉義院區

內科 正取 沈智偉

外科 正取 蔡瑞仁

骨科 正取 郭亮增 李建穎
備取 李易儒 李建銘 李讚紘 袁嘉怡

眼科 正取 黃柔蓁
備取 薛乃維 張凱琪

耳鼻喉科正取 謝中展
備取 葉家銘

神經內科正取 黃英庭 林邵臻
備取 黃啟瑞 彭馨婷 楊程智

復健科 正取 吳明哲

精神科 正取 陳珮儀

放射診斷科
正取 林偉銘

家庭醫學科
正取 杜明道

急診醫學科
正取 郭名宏 黃麒軒
備取 游士杰 莊超偉

牙科 正取 王瓊芳



高雄院區

內科 正取 廖浚凱 陳怡媜 江國峰 底淑葳 吳鎮琨
陳嘉夆 鄭凱仁 陳奕峰 李尚育 陳彥伯
郭哲佑 蔡郁棻 邱鈞瑋 石富元 陳韋廷

外科 正取 吳宗勳 蔡鋒繼 吳政君 林岳民 黃昱豪
陳清揚 魏敬庭 謝福秀 詹宜嘉 洪士雅
陳韋廷 石富元
備取 陳柏源 蘇信豪 王國強 施秉庚 陳裕元
鄭群鈺

骨科 正取 陳仁宏 林殿閔 顏士翔
備取 陳品全 陳柏年 陳國偉 莊士瑩 呂俊寬
張景棠

婦產科 正取 胡菁芬 曾翌捷 謝筱芸 吳庭欣
備取 林育如 陳怡媜 吳珮瑩

兒童內科正取 蔡智閔 陳虹任 康家豪 吳庭欣 王素貞
吳育維
備取 楊立卉 林冠宏

眼科 正取 王世豪 劉沛綱
備取 阮國華 蔡嘉仁

耳鼻喉科正取 陳靜遠 黃薰嫻
備取 許蓁祐 高瑜成 王心明

精神科 正取 田心喬 陳宏名 胡學錦
備取 楊宗勳

神經內科正取 王耀廣 張雅婷 胡鴻琳

皮膚科 正取 莊馥禎
備取 林裕翔 蔡銘駿 紀敏慧

復健科 正取 陳爾駿 楊宗勳
備取 戴逸承 劉丁元 廖浚凱 吳美宜 蔡育佳

麻醉科 正取 李慧筠 施秉程

放射診斷科
正取 呂佳勳 許獻文

家庭醫學科
正取 楊久嫻 林楷程
備取 黃宣瑜 簡宏如 許家銘

急診醫學科
正取 潘修永 陳泰任 許斯凱 黃俊斌
備取 林楷程 吳宗勳 張倍豪

病理科 正取 莊傑仰

牙科 正取 林芝帆 黃炯霖 陳孟妤 林珺錡 黃思榕
方瑞仁
備取 李肇家 鄭戎軒 黃鈺芬 黃建翔 巫桂寧
蕭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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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cku.edu.tw

本院97學年度對外甄審新進住院醫師錄取名單一覽表
科 別 級別 錄取名額 錄      取      人      員
內科部 R1 正取14名蕭宜欣 林筱茹 李怡瑩 楊荔丹 黃如薏
吳俊欣 林家瑋 黃盈慈 黃莉婷 陳震謙
杜業豐 賴詩璠 許瑞珊 許雅婷
備取14名 1顏君霖 2蔡佩娟 3吳廷浩 4李欣學 5蔡郁棻
6郭哲佑 7郭欣瑜 8黃子青 9劉韋新 10陳世杰
11蕭聖諺12韓孟志13賴寶民14周稚偵
代招代訓
R1 正取5名 顏君霖
(嘉義基督醫院) 蔡佩娟
(嘉義基督醫院) 吳廷浩
(新樓醫院) 李欣學
(新樓醫院) 蔡郁棻
(郭綜合醫院)
備取19名 1郭哲佑 2郭欣瑜 3黃子青 4劉韋新 5陳世杰
6蕭聖諺 7韓孟志 8賴寶民 9周稚偵 10黃喬偉
11蔡育佳12李崇豪13吳秉儒14粘峰榕15許碩修
16邱宏智17邱鈞瑋18謝至嘉19郭宇恒

外科部 R1 正取8名 張純萍 陳重豪 陳瑞玲 薛乃維 林伯儒
胡祐寧 陳思翰 陳坤翰
代招代訓
R1 正取4名 楊世宇
(嘉義基督醫院) 李志輝
(署立台南醫院) 詹仁豪
(台南市立醫院) 洪敏翔
(義大醫院)
婦產部 R1 正取2名 吳珮瑩 (公費生) 胡菁芬
小兒部 R1 正取4名 謝旻玲 吳建霆 陳虹任 莊博凱
備取2名 1吳珮瑜 2何思蓓
代招代訓
R1 正取2名 李苡芝
(嘉義基督醫院) 吳珮瑜
(嘉義基督醫院)
備取1名 何思蓓


泌尿部 R1 正取2名 林俊維 林佳靜
備取1名 陳建升
代招代訓
R1 正取1名 林宗彥
(嘉義基督醫院)
備取1名 洪士雅

眼科部 R1 正取1名 黃奕勛
備取3名 1蔡嘉仁 2林俊佑 3邱怡喬

耳鼻喉部 R1 正取2名 黃柏憲 黃薰嫺
備取3名 1廖筱蓁 2郭彥麟 3周柏安

骨科部 R1 正取2名 郭欣瑜 張瑋倫
備取7名 1趙樹儀 2洪柏聖 3洪誠聰 4呂學哲 5詹仁豪
6羅元舜 7趙彥鈞
代招代訓
R1 正取2名 趙樹儀
(大林慈濟醫院) 洪柏聖
(彰化秀傳醫院)
備取5名 1洪誠聰 2呂學哲 3詹仁豪 4羅元舜 5趙彥鈞
皮膚部 R1 正取2名 吳孟輯 顏君霖
備取4名 1徐嘉琪 2陳克旻 3黃玲鈞 4陳靜遠

精神部 R1 正取3名 成毓賢 周明輝 張維紘
備取3名 1姚祺君 2李嵐婷 3陳劭芊
神經部 R1 正取2名 林家瑋 蘇慧真
備取1名 林懿慧


科 別 級 別 錄取名額 錄      取      人      員
家 庭
醫學部 R1 正取4名 吳蔓君 李崇豪 郭勁甫 吳妮民
備取4名 1盧佳文 2林瑜茵 3馬宜君 4楊詠竣
復健部 R1 正取2名 蔡育佳 黃康銘
備取2名 1吳美宜 2吳明哲
核 子
醫學部 R1 正取1名 鄭孝義
(公費生)
急診部 R1 正取4名 蔡易達 陳郁如 吳嘉榮 馬宜君
備取2名 1盧佳文 2吳東軒
口 腔 醫學部 一般牙科
R1 正取1名 羅任邦
備取4名 1黃鈺芬 2黃齡瑤 3洪郁文 楊曉瑩
牙髓病科
R1~ R3 正取1名 陳佩妤
備取3名 1彭玠中 2李宛螢 3趙珮吟
牙周病科
R1~ R3 正取1名 黃炯霖
兒童科
R1~ R3 正取1名 林怡君
備取3名 1巫桂寧 2鄭婉伶 3杜元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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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mh.org.tw/jobs/upload/97%A9%F1%BA%5D%A6W%B3%E6961218.doc

九十七年度住院醫師錄取名單 96/12/18
科 別 正 取 備 取
內 科 部
外 科 部
婦產科部
小兒科部 曾小珊R1 陳佩欣R1
陳佩君R1 蔡孟鋒R1
丁詠恬R1 郭玟秀R1
張維軒R1 吳玓瑾R1
鄭傑仁R1 吳庭欣R1
劉美坊R1 巫蕙芳R1
黃競瑩R1 張凱婷-備取一 陳冠豪-備取二
鄭弼文-備取三 龔妍心-備取四
賴以修-備取五 陳弘芮-備取六
余昱廷-備取七 趙彥鈞-備取八
急診醫學科
家庭醫學科 梁佳君R1 陳信豪R1
黃銘源R1 蕭雅倫R1
黃柏憲R1(新竹) 簡佳怡-備取一 廖婉茜-備取二
杜柏村-備取三 官政緯-備取四
楊欣瑜-備取五 陳衍政-備取六
張仲航-備取七
廖婉茜-備取一(新竹)
官政緯-備取二(新竹)
楊仕安-備取三(新竹)
皮 膚 科 楊兆傑R1 尤彥棻R0
蕭皓天R1(新竹) 林盈芳-備取一 鄭景隆-備取二
柯威志-備取一(新竹)
陳世杰-備取二(新竹)
復 健 科 許嘉佑R1 林佳貞-備取
神 經 科 黃炳鐘R1 林邵臻R1
王珮淳R1 吳孟玲-備取一 黃英庭-備取二
黃啟瑞-備取三
放射腫瘤科
麻 醉 科 施秉成R1 胡博竣R1 陳心言-備取一 郭冠志-備取二
張睿欣-備取三
骨 科
耳鼻喉科
牙 科
眼 科
放射線科
泌 尿 科 李致樵-R1
精 神 科
請於即日起至96年1月3日止(星期四),請攜帶兩萬元保證金及私章至一樓出納課辦理 ,並將收據、同意書繳至八樓人事室。(本手續可請他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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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mh.org.tw/jobs/upload/97%A9%F1%BA%5D%A6W%B3%E6961218.doc

皮 膚 科
楊兆傑R1 尤彥棻R0
蕭皓天R1(新竹)

林盈芳-備取一 鄭景隆-備取二
柯威志-備取一(新竹)
陳世杰-備取二(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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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cku.edu.tw/

皮膚部 R1
正取2名 吳孟輯 顏君霖
備取4名 1徐嘉琪 2陳克旻 3黃玲鈞 4陳靜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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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ma.tw/dc/dc_index.asp
皮膚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
民國77.09.16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749157號公告修正
民國78.09.20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29999號公告修正第五點及第八點
民國81.09.25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162013號公告修正第五點
民國83.05.19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3027124號公告修正第十點
民國83.07.25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3042181號公告修正第十點
民國84.02.14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4003633號公告修正第三點及第五點
民國85.03.07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5008158號公告修正第二點第一項第一款
民國85.10.14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5049951號公告修正第十點第七款
民國86.03.31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86017273號公告修正第四點
民國91.04.19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910028171號公告修正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十四點
民國91.09.12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910058680號公告修正第二點及第十點
民國95.06.23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醫字第0950205037號公告修正

一、 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皮膚科專科醫師甄審(以下簡稱專科醫師甄審),特訂定本原則。
二、 醫師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專科醫師甄審。
(一) 凡在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完成三年六個月(含)以上之皮膚科臨床訓練並取得該醫院訓練期滿之證明文件者。
(二) 領有外國之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經本署認可者。
前項第一款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於依規定辦理認定前,依台灣皮膚科醫學會認可之醫院為之。
第一項第一款皮膚科臨床訓練中斷期間超過五年以上者,須重新接受訓練,中斷期間未達五年(含)者,得累積計算訓練年資;中斷訓練年資之累計以一次為限。
三、 專科醫證甄審分筆試及口試二部分,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所有考生均得口試,但筆試不及格者,口試成績不予保留;口試不及格者,筆試及格成績得保留二年。
四、 筆試採用選擇題及問答題,以中文方式命題(專有名詞部分得用英文)其內容範圍如下:
(一) 一般皮膚病。
(二) 皮膚病理學。
(三) 皮膚免疫學。
(四) 皮膚腫瘤學。
(五) 皮膚生理學。
(六) 皮膚微生物學。
(七) 皮膚治療學。
(八) 皮膚外科學。
口試由七位口試委員主持,其內容如筆試之範圍。
五、 專科醫師甄審成績採百分法計算,筆試分選擇題及問答題(實物病理測驗)二部分,選擇題滿六十分且選擇題與問答題平均滿六十分為筆試及格;口試成績以口試委員評分總分平均滿六十分為及格。
前項口試成績,於受訓期間(三年六個月)有論著發表於住院醫師園地,每一篇可抵四分,病例報告每一篇可抵七點五分,原著每一篇可抵十二點五分,最多可抵二十分,但以所繳交之論著為第一作者為限,且刊登於中華皮膚科醫學雜誌,或經台灣皮膚科醫學會雜誌編輯委員會退稿後於國外醫學雜誌刊登者,譯文、摘要及評論類不計。
六、 專科醫師甄審每年辦理一次,其報名日期、筆試及口試日期、地點及有關事項,於辦理前三個月公告之。
七、 參加專科醫師甄審,以通信或親自報名方式為之。
八、 報名參加專科醫師甄審,應繳交下列表件:
(一) 報名表(應有主任簽章、經歷應明列受訓起迄日期及主任姓名)。
(二) 醫師證書及其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三) 第二點所定資格證明文件,補行口試者繳交繳交筆試及格證明文件。
(四)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三張。
(五) 主任推薦函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九、 皮膚科專科醫師證書(以下簡稱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每次展延期限為六年。
十、 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之展延,應於專科醫師證書之有效期限五年內,參加下列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達二百五十點以上。
(一) 參加台灣皮膚科醫學會(以下簡稱醫學會)舉辦之繼續教育課程每節( 45 - 60 分鐘)得積分一點;授課者每節得積分五點(每人每年最多得積分二十五點)。
(二) 參加醫學會舉辦之年會、年中研討會及地區研討會每節得積分二點。但每人每年參加地區研討會所得積分總點數不得超過十六點。
(三) 參加醫學會舉辦或出國之長短期進修,每週得十點,每年進修點數最多得積分五十點。
(四) 參加本署認定之繼續教育課程,每節( 45 - 60 分鐘)得積分一點;授課者每節得積分三點(授課者每人每年最多得積分十二點)。
(五) 在本署認定之醫學雜誌發表論文,每篇第一作者得積分五點,共同作者每人不超過二點,每篇總點數不超過十點,在醫學會研討會發表論文得積分三點,個案報告得積分二點。
(六) 參加本署認定之通訊課程每次得積分一點。
(七) 參與台灣皮膚科醫學會題庫出題經採用者,每兩題得積分一點,每年最多得積分十點。
(八) 參加駐外醫療團之派外期間,每年得積分五十點,不足年者以月計,每月得積分四點,過半月(含)者積分比照足月核給,未過半月積分減半計算。
(九) 參加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限醫學中心)舉辦之皮膚科例行教學活動(包或每月或每週之病例討論會、病例討論會及醫學雜誌研讀會等),每節(45-60 分鐘)得積分一點,但每人每年最多得積分二十四點。
前項各款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認定,於委託專科醫學會辦理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或展延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先行查核工作時,由專科醫學會為之。
十一、 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應繳下列表件:
(一) 申請表。
(二) 符合第十點所定展延條件之證明文件。
(三) 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三張。
(四) 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十二、 專科醫師甄審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得斟酌實際費用需要收取甄審費或查核費。
前項規定,於委託專科醫學會辦理初審工作或先行查核者準用之,其收取之費額,專科醫學會應報本署備查。
十三、 專科醫師甄審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結果,由本署通知之,經專科醫師甄審合格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准予展延者,得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規定,申請本署發給專科醫師證書或展延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
專科醫師甄審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於委託專科醫學會辦理初審工作或先行查核者,經本署複審或核定後,前項通知,由專科醫學會為之;其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或展延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時,由專科醫學會統一向本署申請。
十四、 申請專科醫師甄審成績複查,應於口試成績公佈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之,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前項複查,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影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人員之姓名或其他相關資料。
專科醫師甄審委託專科醫學會辦理初審工作時,前項複查之申請,向專科醫學會為之。
十五、 專科醫師甄審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之有關試卷、論著及資格證明文件等資料,除留供研究者外,保存二年,但保留筆試及格成績補行口試者,應保存三年。
委託專科醫學會辦理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或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展延先行查核工作時,有關試卷、論著及證明文件等資料,由醫學會依前項規定期限保存。
十六、 專科醫師甄審,本原則未規定者,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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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亞東紀念醫院

一直在注意亞東
據最新消息,亞東醫院今年不招收皮膚科住院醫師。
不確定可靠度,請知道詳情的人分享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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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tuh.mc.ntu.edu.tw/E-Hospital/NTUH.HTM

皮 膚 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李政翰、鄭煜彬、邱顯鎰、李芳瑜
備取2名:歐佳嵐、魏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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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tuh.mc.ntu.edu.tw/E-Hospital/NTUH.HTM

2008年度台大醫院甄選本院及代甄醫療合作醫院各級住院醫師榜單
一、內 科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38名:陳秉民、林怡萱、馬維力、陳柏岳、潘思宇、
張曜宇、陳秉鈺、魯維丞、王嘉、林彥廷、
葉志凡、林云曲、陳桂英、莊名凱、許松鈺、
許惠晴、李彥儀、楊宗樺、李宗育、黃敬淳、
段培耕、呂政勳、陳思綺、洪啟堯、李百純、
蔡佳芬、林洺弘、柯雅琳、林義洋、陳宜明、
黃泰翰、郭俊亨、陳筱惠、郭弘揚、林勝彥、
江珊、林明恩、林欣陽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張立禹、吳文傑、陳志誠、蔡浩元
3.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7名:黃謙傑、梁家欣、蘇德晟、鄭議丞、董穎璋、
林金鵬、蘇子佩
備取6名:吳俊欣、蔡佩娟、沈妮瑾、蕭育芬、粘峰榕、賴寶民
4.本院訓練義大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7名:黃洸偉、謝昀蓁、張凱迪、周莒光、楊兆傑、劉韋新、劉志猷
備取6名:吳俊欣、蔡佩娟、沈妮瑾、蕭育芬、粘峰榕、賴寶民
5.本院訓練敏盛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王婷鈺、楊欽文
6.本院訓練羅東聖母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張智明

二、外 科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2名:王奐之、莊民楷、鄒冠全、古恬音、張鵬遠、趙崧筌、陳柏達、黃柏誠、陳政維、黃子豪、王韋筑、陳昭銘、郭庭均、郝政鴻、周宜德、廖先啟、林珂如、江季峰、許閔彥、許致博、林子超、楊惠馨
2.本院第二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廖御佐
3.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陳震謙
4.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3名:游健生、李政達、陳姿君
5.本院訓練敏盛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高明蔚、張政傑
6.本院訓練署立桃園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林桂嶽

三、骨 科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王政為、董正仁、江毅彥、曾渥然
備取2名:張允亮、張瑋倫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何京澤
3.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徐鎮平
4.本院訓練恩主公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姜志勇
5.本院訓練敏盛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謝忠佑
6.本院訓練署立桃園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林家聖

四、婦 產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6名:陳怡婷、曾郁文、戴依柔、烏恩慈、鍾繼賢、蔣依婷
備取2名:林丹薇、謝筱芸
2.本院訓練國泰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林美邑、莊婷婷
備取1名:吳佩玲
3.本院訓練秀傳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許沛揚

五、小 兒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0名:胡殿詮、李彥臻、黃心穎、李佳容、劉士嶢、程婷纖、郭玟秀、盧芳廷、張凱琪、郭娉君
備取2名:鄭皓元、張維軒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鄭皓元、張維軒
3.本院訓練敏盛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郭明慧、陳佩欣
備取2名:丁詠恬、陳佩君
4.本院訓練耕莘醫院永和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朱學彥、許蓁祐
備取1名:謝佩珊
5.本院訓練國泰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陳佩君、熊嘉豪
備取2名:黃競瑩、吳庭欣
6.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謝佩珊
備取1名:樊乃嘉
7.本院訓練門諾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吳玓瑾
8.本院訓練恩主公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余昱廷

六、神 經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林洳甄、戴逸承、柯孋衿、陳凱翔
備取5名:王漢津、李昱儀、王珮淳、高琦涵、林邵臻
2.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李昱儀、朱政一
備取2名:曾偉恩、王珮淳
3.本院訓練恩主公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鄭文立、李佳舫
備取2名:何懷德、胡萬炯

七、精 神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江芝林、林秉毅、譚國棟、蔡伯鑫
備取1名:陳劭芊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林祥源
3.本院訓練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陳濬廷
4.本院訓練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第二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單瑜
5.本院訓練行政院衛生署八里療養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林冠甫
6.本院訓練耕莘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蔡佩蓉

八、眼 科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謝旻瑾、許詠瑞、蘇乾嘉、麥珮怡
備取4名:周伶穎、賴怡雯、陳柏宏、廖澤源
2.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劉傳方
備取1名:廖澤源

九、耳 鼻 喉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5名:林彥翰、周承翰、許雅晴、林其懋、邱義霖
備取5名:蔡耀德、胡維元、李建賢、許慧嫻、曹宇茜
2.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張智銘、林俊志
備取1名:柯瑞宏
3.本院訓練耕莘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李嘉欣
備取3名:洪良岳、黃馨儀、柯威志
4.本院訓練恩主公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李建賢
備取4名:徐瑋婷、謝佳憲、洪良岳、黃議徵
5.本院訓練羅東博愛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陳炯銘
備取2名:陳泓廷、柯瑞宏

十、泌 尿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3名:李勇毅、蘇彥榮、陳聖復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伍嘉偉
3.本院訓練天成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許崇善
4.本院訓練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盧威廷

十一、皮 膚 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李政翰、鄭煜彬、邱顯鎰、李芳瑜
備取2名:歐佳嵐、魏嘉宏

十二、牙 科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1名:陳順欣、林怡孜、吳靜芬、曾莉婷、邱子珊、柯呈奇、陳宥辰、黃慧、曾姝蓉、林鴻穎、李佳恩
備取5名:余敏甄、蘇瑜涵、胡祥鈴、柯惠馨、黃炯霖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3名:張弘昇、楊甯雅、林彥宏

十三、復 健 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陳彥榮、陳彥豪、陳世洲、謝曉芙
備取2名:傅莉芬、沈家億

十四、麻 醉 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7名:許銘哲、蔡芳儀、陳加、葉芷圻、吳峻宇、廖書瑋、林宜樺
備取1名:賴佳欣

十五、病 理 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3名:李孟芳、莊傑仰、蔡佳惠
備取4名:謝書維、徐遠均、張惟鈞、周威廷
2.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謝書維
備取3名:徐遠均、張惟鈞、周威廷

十六、家庭醫學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9名:林詠青、吳佳鴻、施韋州、陳宥伶、黃馨葆、
陳有仁、王惠民、郭明杰、周怡君
備取3名:林士傑、鍾旻憲、何芝儀
2.本院訓練雲林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盧佳文
備取2名:邵俊植、蕭雅倫
3.本院訓練耕莘醫院永和分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林瑜茵
備取1名:楊欣瑜
4.本院訓練羅東博愛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林智偉、陳承勤
備取1名:游哲明
5.本院訓練壢新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張慈恩、張聖暉
備取1名:陳信豪
6.本院訓練花蓮門諾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黃如薏
備取1名:黃煒霖

十七、檢驗醫學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李任光

十八、影像醫學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5名:林彥亨、黃昱森、丁偉義、林之玥、楊政達
備取3名:陳紀雯、曾堯暉、許瑞珊

十九、核子醫學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韓登宇
備取1名:許沛瑩

二十、急診醫學部
1.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9名:王志宏、陳明勗、黃俊諺、周浩昌、吳師豪、葉皇甫、黃俊斌、李宜家、郭乃瑜
2.本院訓練亞東紀念醫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張家銘
備取1名:鍾葛鈞

二十一、腫瘤醫學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梁祥光、林筱茹
本院第四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陳怡君、呂理駿

二十二、環境及職業醫學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林信安

二十三、老人醫學部
本院第四年住院醫師
正取2名:翁珮瑄、李侑珊
本院第五年住院醫師
正取1名:施至遠
以下空白

簽約注意事項:
一、錄取本院正取員額之住院醫師:
(一)簽約時間:96年12月12日(星期三)起至96年12月19日(星期三)止,於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
(二)簽約地點:親至本院人事室(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本院新址2樓)辦理簽約。
(三)攜帶證件:身分證、私章及醫師證書字號(96年7月畢業者免)。
(四)因故需委託代理人代辦有關手續者,除委託人之私章、身分證、委託書(格式不限)外,請另攜帶代理人身分證及私章辦理簽約。
(五)逾期未完成簽約者,視同放棄,本院並於96年12月20日(星期四)起逕行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備取人員於接獲遞補通知後三日內應辦理簽約,逾期視同放棄)。
二、錄取代甄代訓醫院員額之住院醫師:另由錄取醫院通知辦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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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誠徵97年度第1年住院醫師招收公告
一、應徵資格:
(一) 國內各大學或獨立醫學院醫學系畢業公、自費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男性現仍在服兵役者,請出具服役單位證明或填明預定退伍日期。未(免)服兵役者,須檢附補充兵役、體位證明或免服兵役證件影印本。
二、需求員額(有關報名手續及考試日期、地點、方式,請逕洽本院各部科承辦人員辦理):
科別 招收員額 備考
公費生 自費生
內科部 8 10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600楊專員。
外科部 6 10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100邊小姐。
骨科部 2 3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557王小姐。
胸腔部 1 3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2078顧小姐。
婦產部 3 3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565周小姐。
兒童醫學部 1 5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128張小姐。
復健醫學部 2 1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363謝小姐。
放射線部 1 4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350魏先生。
核醫部 0 3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301黃小姐。
神經醫學中心 3 4 神經內科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579楊小姐。
神經外科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491總醫師。
精神部 2 2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027謝小姐。
急診部 2 1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628吳先生。
牙科部 0 2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572蕭小姐。
眼科部 1 4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325劉小姐。
耳鼻喉部 1 3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337余小姐。
癌病中心 0 2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015孟小姐。
皮膚部 1 1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159丁小姐。
病理檢驗部 0 2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449曹小姐。
家庭醫學部 3 2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460教學總醫師。
傳統醫學研究中心 0 1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453陳先生。
呼吸治療科 0 1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456李小姐。
麻醉部 2 4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2352陳小姐。
身障重建中心 0 1 連絡電話:(02)28712121轉7385周小姐。
合計 111
本院網址:http://www.vghtp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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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cgh.org.tw/index.htm

國泰綜合醫院97年度招聘住院醫師簡章
1.招聘科別
(1) 科別:內科、神經內科、一般外科、骨科、泌尿科、消化系外科、心臟外科、神經外科、
大腸直腸外科、整形外科、婦產科、小兒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家庭醫
學科、放射線科、皮膚科、急診醫學科、精神科、病理科及牙科等。
(2)名額:各若干名。
(3)對象:第一年住院醫師。
2.應徵資格
(1) 國內各大學、獨立醫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包括應屆畢業】且具有中華民國
國籍者。
(2) 男性仍在服役者,請填明預定退伍日期,未服役者,須檢附補充兵役或免役兵役證件影
印本。
(3) 外籍醫師報考應檢附已取得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醫師証書及本國身份證影本。
(4) 公費生須依教育部及衛生署醫師分發原則申請應徵科別。
3.報名日期、地點
(1)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11月30日止。
(2)地點:國泰綜合醫院人事組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80號
TEL:27082121 轉1310‧1311‧1312‧1313
4.報名手續及應繳證件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由本人或代理人親自到院報名。
(報名表可上網列印,網址:http://www.cgh.org.tw)
(2) 應繳證件:
a.住院醫師申請書乙份。
b.醫學院全部或1-6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及實習醫院證明書。
c.畢業證書影本一份【應屆畢業生免繳】。
d.醫師證書影本一份【未通過者免繳】。
e.中華民國身份證影本一份。
f.應徵耳鼻喉科請附三百至五百字之自傳。
5.考試日期:96年12月16日(星期日),另函通知。
6.錄取通知:於本院網站公佈錄取名單,並另函通知。
7.簽約日期:於錄取通知單上註明。
8.注意事項:
(1) 住院醫師申請表,請詳填畢業成績,如為應屆者請填寫1-6年學業總平均成績。
(2) 在外島服兵役之應徵者,為便於連繫,請委託在台家人代理。
(3) 每張申請表限填一科志願,如要報名二科請填寫二張申請表,分別檢附應徵證件影本。
(4) 公費生須依教育部及行政院衛生署醫師分發服務原則申請科別。
(5) 已取得醫師證書者,請在報名表填明證書字號,未取得者請註明無,到職後如尚未取得
醫師資格,應在壹年內考取。
(6) 初審合格者,再行通知考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7) 完成簽約者,不得再申請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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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醫院皮膚科住院醫師招募情報

一直收集不到新光的情報...直到今天才打聽到...
據最新消息,新光醫院今年不招收皮膚科住院醫師。
不確定可靠度,請知道詳情的人分享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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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ame.org.tw/download/%E5%9C%8B%E5%85%A7%E4%BD%8F%E9%99%A2%E9%86%AB%E5%B8%AB%E7%B5%B1%E4%B8%80%E6%8B%9B%E5%8B%9F%E9%81%B8%E9%85%8D%E8%8D%89%E6%A1%88.pdf
住院醫師統一招募選配草案
台灣醫學教育學會
朱宗信 秘書長
計畫執行期限﹕
96年7月31日至96年12月31日
計畫主持人﹕黃伯超 教授(名譽理事長)
計畫協同主持人﹕朱宗信秘書長
Page 2
背景
專科醫師制度經過將近20年實施後,各項相關
作業大致已建立常規。
惟目前住院醫師之招募,係由醫院各自作業分
別辦理,醫學生則於招募期限內向有興趣的醫
院提出申請,且參與面試,最後再從眾多申請
醫院中選擇一家。
惟此種作法,常發生重覆錄取,則需要二招以
上的作業,醫院及申請者則必須一而再的重複
招募流程,耗時費力且沒有效率。
目的
本計畫目的乃配合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規劃住院醫師招募選配作業流程及其規則
(含住院醫師申請、訓練醫院申請、審查
及評估等作業流程),以均衡專科醫師人
力分布,並提升住院醫師訓練品質。
Page 3
執行現況
已規畫初步作業流程及規則,將
繼續進行。
評估國內環境,規畫住院醫師
統一招募選配作業流程及規則。
目前已蒐集美國及日本住院醫師
選配之相關資料。
蒐集國外住院醫師選配制度相
關資料(含執行細節、選配規則
等)。
於十一月上旬寄發意見調查表並
回收統計分析。
12月2日辦理說明會
收集醫學生、醫學院校、專
科醫學會及教學醫院對選配
計畫之意見,並辦理說明會。
已就住院醫師招募現況蒐集資料
,將進一步加以分析。
國內住院醫師招募現況分析。
目前成立工作小組委員會執行各
項工作,已開過三次工作小組會
議。
籌備工作小組。
實際執行情形
預定完成工作項目
工作小組
委員﹕朱宗信(兼召集人)、陳祖裕、黃燦
龍、陳立光、蔡文展、李秉穎。
指導委員﹕郭耿南教授
會議日期﹕
第一次96.08.29
第二次96.09.26
第三次96.10.31
Page 4
住院醫師統一招募選配大致流程
選配小組將上述資料印發小冊並在網站上公告。
前一年11月
參與統一選配的醫院上網登錄選配系統並提出可供
統一分發的名額(公費及軍費生名額需扣除),一式
二份寄至選配小組;※基本資料包括醫院名稱、各
科容額、是否需甄試、甄試報名方式、甄試時程及
訓練計畫網址連結。
前一年11月
各專科醫學會及衛生署公告住院醫師各科訓練容額
前一年10月
參與統一選配的醫院簽訂同意書。(一式二份寄至
選配小組)
前一年9月
選配小組與各教學醫院召開住院醫師統一招募選配
會議並取得全部醫院之認同。
前一年5月
甄試與否
各院各科可選擇是否要甄試。
大多數仍依現行方式選擇要甄試申請人。
少數自認為難招R的醫院可選擇不需甄
試,只要申請人填寫此家醫院之志願,即
加以錄取。
Page 5
住院醫師統一招募選配大致流程
(續1)
申請人上網登錄選配系統
※基本資料
1. 身份別(領有國內醫師證書-退役、服役中、外籍或應屆畢業
生-已通過第一階段醫師國考)
2. 學籍資料(必要項﹕畢業年度、學校、學系、
平均成績-畢業或在學)
領有證書者另附證書編號,外籍需填國籍
服役中需另填預計退伍日期。
是否接受過PGY訓練-填寫受訓年度。
3. 勾選是否為軍費生及公費生(需排除)
4. 相關資料(出生日期、性別、身份證字號、密碼、聯絡方式
包含電話、地址及MAIL)
※預計報名之醫院及科別
基本資料完整登錄後,給予報名ID及密碼查詢(身份證字號及
MAIL)
申請人向各醫院各科報名。
前一年11 月
住院醫師統一招募選配大致流程
(續2)
各院未報到致有缺額者需通報主管機關後得自行招募。
當年8-9月
住院醫師至各院報到上班,如有未報到者,各醫院通知選
配小組。
當年7-8月
確認最後選配結果,並公告各醫院各科之缺額,配對成功
者與各醫院簽約,各醫院網站上登錄簽約狀況。未配對者
可再與有缺額之醫院自行交涉。
當年5月
申請人及各醫院對選配結果之申覆,選配小組加以處置。
當年4月
選配小組電腦作業並於網站上公告結果,寄發通知各醫院
當年4月
申請人於網站上填寫志願表,其中需甄試者至多10個志願
,而不需甄試者無限制。
當年3月
各醫院將甄試名單排序上傳至選配網站。
當年3月
各院各科甄試。
前一年12月
至當年2月
Page 6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 教學醫院
教學醫院
教學醫院
教學醫院
1.
醫院提報各科容

2.
招募相關資料
3.
各院各科甄選名
次表(符合最低錄
取標準以上者)
4.
選配結果名單
5.
醫院正式錄取名

1
2
3
4
5
Page 7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選配作業流程 – 申請人
1.
申請人上網登錄個
人資料
2.
上網填寫甄選志願

3.
醫院正式錄取名單
4.
與有缺額之醫院自
行交涉
1
2
3
4
甄選配對邏輯說明
Page 8
美國、日本住院醫師選配
美國﹕自1950年開始,選配至各專科。
日本﹕自2004年開始畢業後二年臨床訓
練(稱研修醫),同時開始選配研修醫(相當
於國內之PGY)
配合PGY全一年期
甲案﹕Resident Match至各專科。何時
實施?
乙案﹕自全一年期PGY(假設為
2011)Match 至各院PGY program。
丙案﹕即二次(二階段)選配,先配PGY,
另外再配專科住院醫師。
Page 9
啟示
謀定而後動
眾志成城
首戰即決戰,一戰定乾坤
選配計畫目的
配合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規畫住院醫師招募選配作業流程
均衡專科醫師人力分布
提升住院醫師訓練品質
Page 10
未來工作規畫
目標﹕
1.民國100年完全一年期PGY訓練全國施行。
當年並開始PGY配對
2.民國101年住院醫師配對。
各單位共同努力
醫策會﹕PGY全一年期訓練課程決定及在
幾家醫院試辦。
各專科醫學會﹕各科訓練容額總和能否調
至每年醫學系畢業生總額之110%
各教學醫院﹕PGY訓練容量、住院醫師訓
練容量、教育行政管理、醫療體系內運作
醫學教育學會﹕繼續規畫選配流程及規
則、協調各單位
Page 11
52
1302
2512
總計
53
39
73
婦產科
婦產科
婦產科
婦產科
100
24
24
整形外科
整形外科
整形外科
整形外科
51
273
534
內科
53
39
73
麻醉科
麻醉科
麻醉科
麻醉科
103
107
104
急診醫學
急診醫學
急診醫學
急診醫學
50
31
62
神經科
神經科
神經科
神經科
28
14
50
病理解剖
病理解剖
病理解剖
病理解剖
92
69
75
耳鼻喉科
耳鼻喉科
耳鼻喉科
耳鼻喉科
37
11
30
病理臨床
病理臨床
病理臨床
病理臨床
56
47
84
骨科
24
8
33
放射腫瘤
放射腫瘤
放射腫瘤
放射腫瘤
33
158
485
外科
50
28
56
放射診斷
放射診斷
放射診斷
放射診斷
11
4
35
職醫
48
40
84
精神科
精神科
精神科
精神科
29
10
35
核醫
116
50
43
眼科
48
32
66
復健科
復健科
復健科
復健科
61
20
33
神經外科
神經外科
神經外科
神經外科
100
33
33
皮膚科
皮膚科
皮膚科
皮膚科
47
117
251
小兒科
小兒科
小兒科
小兒科
38
28
73
泌尿科
泌尿科
泌尿科
泌尿科
68
120
176
家醫科
家醫科
家醫科
家醫科
%
95年專科醫
師合格人數
96年訓
練容額
科別
%
95年專科醫
師合格人數
96年訓
練容額
科別
敬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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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gmh.org.tw/fast/fast_hr.htm#

主旨:公告本院97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招聘第一階段甄試錄取名單,
   請查照。
說明:
 一、各院區錄取名單如附件。
 二、自即日起至96.12.07止辦理正取人員簽約事宜。

皮膚科 正取 柯瑞宏 魏嘉宏 劉家嘉
備取 李政翰 李柏葒 曾小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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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ghks.gov.tw/derm/chinese.htm

97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招考-口試EBM 考題

病例

王太太本身有嚴重的異位性皮膚炎,她擔心她生下的四個月大的寶寶會遺傳此體質,向你請教是否需要在寶寶的飲食中添加益生菌來預防過敏體質呢?請以此病例以實證醫學的角度來分析。


#請將報告內容準備為三至五張POWERPOINT檔案 (口頭報告約三分鐘)
#請將檔案於12月10日前E-MAIL 至 tlchien@vghks.gov.tw
#實證醫學相關內容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en.wikipedia.org/wiki/Evidence-based_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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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ghks.gov.tw/derm/chinese.htm

97年度高榮皮膚科招考住院醫師之時間、地點與準備資料

**本年度招考醫師限自費生,預計錄取一名**

一、 考試時間:96年12月14日(五) 下午 1:30分

二、 考試地點:高雄榮總皮膚科辦公室(門診大樓地下一樓)


三、 考試內容:筆試與口試 (筆試請帶一般型電子計算機)

四、 準備資料:
(1) 請準備兩段錄影 (可用如數位像機等錄製,檔案格式需為Windows Media Player可播放的,請燒成一片光碟)。
(2) 錄影內容: 請找一位最了解自己的人,說明自己有哪些適合走皮膚科的原因或特質 ;另有哪些不適合的 (適合與不適合的部分請分為兩段錄影,錄成兩個檔案,每段時間上限一分鐘) 。
(3) 錄影光碟交時間:請於96年12月5日前寄到本科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總皮膚科總醫師收)
(4) 另有一份Evidence Based Medicine (EBM)的試題,題目將在96年12月1日公佈於本科網頁(作答方式與交件方式、日期將一起公佈) 。


五、 附註:
若經筆試與口試後出現兩位(或兩位以上)考生分數差距小於5分,經全體考官討論決議後,可能將於96年12月21 (五) 增加複試,複試時間與內容將再個別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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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ghks.gov.tw/derm/chinese.htm

高雄榮民總醫院皮膚科公告
本科甄選九十七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一名

一 工作地點與工作類別:

高雄榮民總醫院皮膚科住院醫師臨床訓練
二 報考資格:
(1) 國內、外各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畢業之醫師(限自費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 應徵者需取得本國醫師證書。(應屆畢業者免)
(3) 如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者或原住民身份加總分百分之五,唯需經本院評定具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進用。
(4) 男性現仍在服役者,請出具服役單位證明或填明預定退伍日期;未(免)服兵役者,須檢附補充兵役、體位證明或免服兵役證件影印本。
三 報名所需證件:
(1) 醫學系成績單正本乙份(註明名次)、國民身分證影印本(正反面)。
(2) 本國醫師證書影印本(正反面)。 (應屆畢業者免)
(3) 醫學院校畢業證書影印本。
(4) 若已受過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PGY1)請附訓練完成之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4) 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等證明文件或足以證明
預定退伍日期文件(僑生比照辦理)
(5) 履歷表(含照片、聯絡電話、E-mail、自傳等)一份。
(6) 若有通過英文能力檢定考試(如托福、全民英檢等) ,請附上檢定合格證明
文件及成績單。
四 考試日期與地點:
民國96年12月14日下午1:30 於高雄榮總皮膚科辦公室(門診大樓地下一樓)
五 報名方式與報名截止日期:

請將上述應繳資料限時掛號郵寄至高雄市左營區(郵遞區號813)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總皮膚科總醫師收,報名截止日期為96年12月5日。(以郵戳為憑)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打 (07) 3422121-4304 洽皮膚科總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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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esa.evta.gov.tw/File/News/20071179173415.doc
http://140.116.253.119/nckm/new_news_01.asp?nid=1561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97學年度
對外甄選 各級住院醫師(含聘用實習醫師)簡章
一、應徵本院或醫療合作醫院住院醫師敬請注意事項:
甲、 本院住院醫師之性質及權利義務
1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有關法令甄選遴用,並依規定享有待遇與福利。
2需簽立承諾書,並加入醫師公會,辦理執業登錄。
3住院醫師訓練期滿,服務成績優良經單位主管推薦得申請為院聘主治醫師,或由單位主管介紹至各醫療合作醫院服務。
4發給本院識別證、醫師職章及醫師工作服。
乙、 代招代訓住院醫師之性質及權利義務
本院為加強南部地區醫療服務,擴大教學醫院功能,因應醫療合作之需要,為各醫療合作醫院代招代訓住院醫師(詳細名額詳見本簡章第三項),其權利義務說明如下:
1非本院編制內名額,不具公務人員身分(公立醫院除外),但需加入醫師公會,辦理執業登錄,費用向醫療合作醫院申請。
2本院負責與醫療合作醫院簽訂合約,雙方照各科專科醫師訓練年限之約定幫忙訓練住院醫師,訓練期間,本院得派醫師至醫療合作醫院支援,持續至合約期滿為止。
3待遇參照本院住院醫師所領之待遇,由醫療合作醫院支給。
4訓練方式、值班、參與門診均與本院住院醫師相同。
5住院醫師本人應與代招代訓醫院簽訂合約。
6訓練期滿成績優良,得推薦至本院臨床人才延攬委員會經公開甄選程序升任院聘主治醫師。
7本院發給識別證、醫師職章及醫師工作服。
二、本院各科部預定錄取名額
本院遴用醫師服務年資認定標準:
1凡在教育部、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準醫學中心以上教學醫院,曾任住院醫師之年資得予按年採計。
2區域教學醫院住院醫師年資每3年得折算為2年,地區綜合教學醫院住院醫師年資每2年得折算為1年,折算後不滿1年部分不予採計。
3國外醫院之服務年資,依照各該醫院之醫療教學水準,個別處理之。
科 別
(各部訓練內容、師資陣容及相關資料請直接點選下面科部) 級 別 正 取
名 額 備 取
名 額 考 試 時 間
96年12月9日(星期日) 考 試 地 點
(交通路線圖)
(甄試會場平面圖)
(說明會會場平面圖)

說 明 會
時間、地點

面試(筆試)
時 間


內科部
R1 14 若干名 上午8:30~9:00
醫學院2樓
(第4講堂) 上午9:10起 2樓內科門診
外科部
R1 6 若干名 2樓外科門診
婦產部
R1 3 若干名 醫學院2樓
第4講堂對面205D研討室
小兒部
R1 4 若干名 2樓小兒科門診


科 別 級 別 正 取
名 額 備 取
名 額 考 試 時 間
96年12月9日(星期日) 考 試 地 點
說 明 會
時間、地點 面試(筆試)
時 間
泌尿部
R1 2 若干名 上午8:30~9:00
醫學院2樓
(第4講堂)








上午9:10起 2樓泌尿科門診
眼科部
R1 1 若干名 2樓眼科門診
耳鼻喉部
R1 2 若干名 2樓耳鼻喉科門診
骨科部
R1 2 若干名 2樓骨科門診
皮膚部
R1 2 若干名 2樓皮膚科門診討論室
精神部
R1 3 若干名 12B精神部會議室
神經部
R1 2 若干名 1樓腦波室
家 庭醫學部
R1 3~4 若干名 2樓家庭醫學科門診
R3 0~1 若干名
復健部
R1 2 若干名 1樓復健部門診
核 子
醫學部
R1 1 若干名 1樓核子醫學部會議室
放射線診斷部
R1 1 若干名 1樓放射線診斷部核磁共振(MRI)會議室
急診部
R1 4 若干名 1樓急診部辦公室
職業及環境醫學部 R4~R6 1 若干名 醫護大樓職業及環境醫學部辦公室
口腔醫學部
一般牙科
R1 1 若干名 1.一般牙科筆試時間地點:
上午9:10起於醫學院2樓(第4講堂)筆試,中午12:30於牙科門診公告面試名單。
2.一般牙科、牙髓病科、牙周病科及兒童牙科面試時間地點:
下午1:00起於2樓牙科門診面試。
牙髓病科
R1~R3 1
牙周病科
R1~R3 1
兒童牙科
R1~R3 1
麻醉部
R1 3 若干名 麻醉部因有活動,無法在此日辦理甄試,預訂於96年12月16日上午9:00起舉行甄試 3樓麻醉部

三、代招代訓與本院醫療合作醫院之各科部預定錄用名額:錄取後以各該醫院編制內之住院醫師或聘用實習醫師資格任用,而在本院接受訓練。
科 別 級別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委託醫院 受訓年限 說  明
內科部
R1 若干名 若干名 嘉義基督教醫院
郭綜合醫院
新樓醫院 3年 說明會及考試時間、地點見本簡章第二項
外科部
R1 3 若干名 台南市立醫院1名
衛生署台南醫院1名
(公費生不受理)
義大醫院1名 5-6年
泌尿部
R3 1 若干名 嘉義基督教醫院1名 3年
骨科部
R1 2 若干名 彰化秀傳醫院1名
大林慈濟醫院1名 5年
四、報考資格:
1報名本院名額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
 2限國內各醫學院醫學系或牙醫系畢業生報名,國外醫學院畢業生需具有中華民國醫師資格。
 3報考職業及環境醫學部R4~R6住院醫師須取得國內其他專科醫師資格,同時完成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課程。
五、具雙重國籍或外國國籍者,依現行規定須具有中華民國醫師資格並報經教育部或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准後始得進用。
六、現仍在服兵役者,請持足資證明預定退伍日期之文件,並填明預定退伍日期。未服兵役者,請檢附補充兵役或免役證明影本。體位未定者,可先暫准報名,但需填切結書。
七、報名所需證件見報名表附件欄。
八、報名者應填寫個人在學期間參加課外活動及奬懲概況表供作參考。

九、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方式 報 名 時 間 報 名 地 點 備   註
到院報名 ※96年10月29日起
至11月30日止 本院5樓人事室 1.本院院址:
(台南市70403勝利路138號)
2.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通訊報名 ※96年10月29日起
至11月30日止 逾期請改以考試當日現場報名。
網路報名 ※96年10月29日起
至11月30日止 1.逾期請改以考試當日現場報名。
2.請傳送報名表至電子信箱:
r_booking@mail.hosp.ncku.edu.tw
務請於11月30日前郵寄報名資料(以郵戳為憑),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考試當日
現場報名 1.各科部:96年12月9日上午8時至11時止
2.口腔醫學部:96年12月9日上午8時至9時止
3.麻醉部:96年12月16日上午8時至11時止 各科甄審會場 報名時須繳交相關資料
十、 考試方式:一般牙科筆試占40%、面試占40%、學業成績占20%。
其他各科面試占60%、學業成績占40%。
十一、考試日期及地點:採通訊報名者,准考證號碼可於96年12月6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本院網址:www.hosp.ncku.edu.tw)
   臨床面試:各科部時間、地點詳見本簡章第二、三項。
十二、在外島服兵役應徵者,為便於聯繫,請自行委託在台代理人1人,以憑代理簽立有關文書及聯絡。
十三、考試結束7日內,以書面個別通知錄取與否。
十四、本院新進住院醫師應依本院規定簽立承諾書,代招代訓依各醫療合作醫院之需要簽約。
十五、預定進用日期:97年8月1日報到為原則。
附註:本院提供多種學術研究機會,例如菁英計畫、臨床碩士班等。另本院亦提供醫護人員宿舍,除環境舒適便捷外,亦有上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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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mu.twbbs.org/bmore?CI_NTUH&471

93年的資料--今年的公告還沒看到,可提早準備

亞東醫院皮膚科誠徵第一年住院醫師

[資格]
國內各醫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或應屆畢業者。
華僑、外籍醫師或國外醫學院校畢業者需領有我國西醫醫師證書。

[報名手續及時間]
自即日起至92年12月20日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採本人親自或通訊報名。
地點:亞東紀念醫院。
報名文件請寄到下列地址:
板橋市220南雅南路二段21號。人力資源處張小姐收。
(***請註明報考皮膚科住院醫師***)

[考試時間]
時間:93年1月10日(星期六)上午(將另函通知)
地點:亞東紀念醫院十樓會議室

[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至 http://www.femh.org.tw/job/resume_skin.doc 下載)、自傳各一份。(請以A4格式繕寫,內容不超過500字)

(2)醫學院1至7學年成績單正本一份。應屆畢業者須繳交第1年至第6年成績單正本。(均應註明年級排名)

(3)2吋彩色照片兩張。

(4)醫師證書影本一份(應屆畢業者免)。

(5)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6)外籍醫師、國外醫學院校畢業或華僑者則需繳交居留證及本國西醫醫師證書影本。

(7)兵役證明(役畢、免役及在役者)或僑生證明影本一份。

(8)若有其它相關證件如專科醫師證書、證照、榮譽事蹟者亦請一併附上。

[備註]
本院經衛生署評定為區域教學醫院,與臺大醫院策略聯盟,有完整良好之住院醫師訓練計劃。
男性役畢者請繳交退伍令影本,仍在服役者,請填明預定退伍日期,未服役者,須檢附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証明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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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ym.edu.tw/md/documents/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97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招收簡章

一、 應徵資格:
1.醫(牙)科:國內外各大學院校醫學系、中醫學系雙主修、牙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或應屆畢業者)。
2.中醫科:國內各大學院校中醫學系、學士後中醫學系畢業(或應屆畢業)者,醫學系畢業(或應屆畢業)且具中醫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應考資格者。
3.華僑、外籍醫師或國外醫學院校畢業者。需領有我國醫師證書。
二、應徵科別:
1.西醫科:外科、內科、兒科、婦產科、家庭醫學科、泌尿科、骨科、神經內科、精神科、耳鼻喉科、復健科、核子醫學科、放射診斷科、放射腫瘤科、解剖病理科、眼科、神經外科、皮膚科、麻醉科、急診醫學科。
2.中醫科:中醫內科、中醫婦科、中醫兒科、中醫傷科、針灸科。
3.牙醫部:一般牙科、口腔顎面外科。
三、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報名截止日期:96年11月26日。
2.請至本院網址www.cmuh.org.tw,點選「最新消息」→「97年度第一年住院醫師招募」,於招募系統登錄報名。
3.登錄報名後,請列印網路報名申請表,同時檢附本簡章第四點所列之相關證件,郵寄至台中市北區育德路2號中國醫藥大學教學部。
4.郵寄報名資料截止日期:96年11月26日。如未能於截止日期寄出資料者,請於考試當日攜帶報名相關資料繳交。
4.檢附之證件可提供影本,正本俟考取後再查驗,驗後有資格不符者,取消錄取資格。
5.如報考二個志願者,需繳交二份網路報名表及二份證件影本,以此類推。
四、報名檢附證件如下:
1.網路報名申請表一份。
2.醫學院各學年成績單影本一份(應屆畢業者,繳第一年至第六年成績單正本一份)。
3.畢業證書影本一份(應屆畢業者免繳)。
4.考試院醫師考試及格證書與醫師證書影本一份(無者免繳)。
5.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僑生須繳僑生證明影本。
6.役畢者請繳交退伍令;免役者請繳交免役證明。(現仍在服兵役者,請持足資證明預定退伍日期之文件,並填明預定退伍日期。未服兵役者,請檢附補充役或免役證明影本。體位未定者,可暫准報名,但需填切結書。)
7.外籍醫師、國外醫學院校畢業,需繳居留證及本國醫師證書影本。


五、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日期:96年12月1日(星期六)。
2.考試方式:筆試及口試。(報考西醫科別者,請自備2B鉛筆及橡皮擦)
3.考試報到時間:上午8時30分至8時55分。
考試報到地點:中國醫藥大學立夫教學大樓1樓101講堂。
(地址:台中市北區學士路91號)
4.筆試時間: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
5.口試時間:下午1時00分起,口試結束時間視各科而定。
6.口試地點:當日會場公布。
六、榜示日期:錄取名單除於應試當日張貼於本院第二醫療大樓、立夫醫療大樓1樓大廳之公佈欄外,並另書面通知。
七、注意事項:
1.凡接獲本院錄取通知書,應於錄取通知上所規定之期限內至本院人事室完成簽約手續,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2.簽約時應繳交新臺幣參萬元,以作為履約保證金。
3.於軍中服役或因故不能親自辦理者,可委託親友代辦簽約手續。
八、報名聯絡方式:請參閱本院入口網站www.cmuh.org.tw之最新消息或電洽(04)22052121轉4334教學部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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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mh.org.tw/jobs/jobs_cont.asp?no1=2238

九十七年度新進住院醫師招募

(2007/10/31)

誠徵九十七年度新進住院醫師:
一、招募科別:內科部、外科部、婦產科部、小兒科部、皮膚科、耳鼻喉科、神經科、牙科、家庭醫學科、急診醫學科、放射線科、精神科、泌尿科、放射腫瘤科、眼科、麻醉科、骨科、復健科、病理科。

二、報名日期:11月1日起至11月底止

三、詳情請見住院醫師招聘簡章

四、報名網站:https://trns.mmh.org.tw/psnrecruit/LoginUI.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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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zuchi.com.tw/tzuchi/News_Job/Default.aspx?Action=ViewDetail&NewsType=1&AppSiteID=6&IdentityID=294

97年度醫療志業住院醫師招募訊息
1、 應徵資格:國內外各醫學院醫學系畢業生(包含應屆畢業生)
 
2、 96年度住院醫師招募科別
  (1) 聯合招募科別:
    內科、外科、小兒科、骨科、急診科、家醫科、神經科。
(2) 花蓮慈院招募科別:
    神經外科、泌尿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復健科、精神科、影像醫學科、核子醫學科、病理科、眼科、皮膚科、牙科、中醫科。
  (3) 大林慈院招募科別:
    泌尿科、耳鼻喉科、精神科、放射線科、核子醫學科、解剖病理科、臨床病理科、牙科、口腔顎面外科、心臟內科、心臟外科、新陳代謝科、免疫風濕科、中醫科。
  (4) 台北慈院招募科別:
    神經外科、泌尿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復健科、放射科、心臟內科、胸腔內科、肝膽腸胃科、新陳代謝科、中醫科。
  (5) 「97年度住院醫師招募科別簡介」。
 
3、 招募說明會
  (1)時間:第一場 96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
    第二場 96年12月01日(星期六)下午2:00
  (2)地點:台北慈濟綜合醫院(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建國路289號),相關交通資訊請至台北慈院網頁查詢。
  (3)報名方式:(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報名)
    a.網路線上報名
 
    b.電話報名: 電話03-8561825轉3390 陳建勳先生
    c.傳真報名:

  招募說明會報名表請於下列連結處下載,並於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03-8560977,傳真報名收件人請註明醫發處陳建勳先生收。
 
    d.E-mail報名:住院醫師面試報名表請於下列連結處下載,並於填妥報名表後,以E-mail將報名表檔案傳送至「ttz005856@tzuchi.org.tw」。
 
   

※招募說明會報名表格式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
4、 面試地點、日期及報名方式(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報名)
  (1)面試日期:統一面試日期96年12月15日(星期六)
      或依各科安排通知面試日期。
  (2)面試地點:慈濟醫療志業各院區。
  (3)報名方式:(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報名)
    a.網路線上報名
    b.傳真報名: 住院醫師面試報名表請於下列連結處下載,並於填妥報名表後,傳真至03-8560977,傳真報名收件人請註明醫發處陳建勳先生收。
 
    c.郵寄報名: 住院醫師面試報名表請於下列連結處下載,並於填妥報名表後,郵寄至970花蓮市中央路三段七0七號 醫發處陳建勳先生收。
 
    d.E-mail報名:住院醫師面試報名表請於下列連結處下載,並於填妥報名表後,以E-mail將報名表檔案傳送至「ttz005856@tzuchi.org.tw」。   

※住院醫師面試報名表格式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
5、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慈濟醫院 醫發處 陳建勳先生
電話:03-8561825轉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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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tmu.edu.tw/TMUHHR/003362.html

台北醫學大學暨萬芳醫學中心皮膚科 誠徵【皮膚科-第一年住院醫師1~2名】
(報名截止日:96.12.14,以郵戳為憑)

誠徵【皮膚科- 第一年住院醫師1~2名】(截止日:96.12.14)
職稱 :第一年住院醫師
學歷 :醫學系畢業
證照 :
1.身分證影本
2. 醫師證書影本
3. 畢業證書
4.成績單並附名次 (應屆請附 1 -6年成績 單 )
5.退伍令或相關免役證明
6. 履歷自傳一份
7. 若有其他特殊學經歷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履歷表可參照 http://www.tmuh.org.tw/news/recruit/table.htm 格式或直接下載使用
報到時間 : 96年12 月22 日中午12:30至 12:45報到,於萬芳醫院 2樓皮膚科門診區,
筆試時間 : 96年12 月22 日下午1:00筆試,時間一小時 (內容 :內外婦兒及皮膚科 ),
面試時間 : 96年12 月22 日下午3:00口試。
若有任何問題 , 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02-27372181 EXT 8285 江總醫師或王總醫師
(報名截止日 :96.12.14,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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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erma.org.tw/%5Chospital.htm

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綱要
本課程訓練完成所需時間為三年六個月
科目 訓練項目 訓練時間或標準 備註
皮膚科
1住院病人診療訓練。
2門診病人診療訓練。
3皮膚診斷學。
4皮膚病理學。
5皮膚免疫學。
6皮膚腫瘤學。
7皮膚治療學。
8皮膚生理學。
9皮膚微生物學。
10皮膚外科學。
11性傳染病學。
12皮膚美容外科。
13皮膚保健暨美容。
第一至第十三項均須在專科醫師指導下作業

14應自行舉辦或參加他院之討論會:
(1)臨床病例討論會。
(2)臨床病理討論會。
(3)圖書期刊討論會。
(4)病房迴診。
(5)組織病理判讀。
(6)住院醫師教學。
每週至少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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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tuh.mc.ntu.edu.tw/E-Hospital/NTUH.htm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97學年度第一次甄選本院暨代甄醫療合作醫院各級住院醫師
初審合格名單
序號 應甄科部 姓名 應甄級別
0007 皮膚部 李政翰 R1
0008 皮膚部 吳宜芳 R1
0028 皮膚部 張惟鈞 R1
0116 皮膚部 邱顯鎰 R1
0146 皮膚部 梁高議 R1
0165 皮膚部 魏嘉宏 R1
0200 皮膚部 楊慕涵 R1
0214 皮膚部 蕭皓天 R1
0228 皮膚部 歐佳嵐 R1
0269 皮膚部 陳克旻 R1
0291 皮膚部 鄭煜彬 R1
0330 皮膚部 紀敏慧 R1
0335 皮膚部 李芳瑜 R1
0343 皮膚部 朱嘉惠 R1
計14人

以上是初審合格名單
以下是複審錄取名單

皮 膚 部
本院第一年住院醫師
正取4名:李政翰、鄭煜彬、邱顯鎰、李芳瑜
備取2名:歐佳嵐、魏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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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http://ntuh.mc.ntu.edu.tw/tqm/t/quarterly920104.htm

台大醫院品質管理中心 品管季刊 92年度
前 言
皮膚部自2002年6月參加院方所舉辦之第一次品管代表會議後,即成立本部之品管小組,初期成員僅有主任、品管代表、本部專任主治醫師與總醫師,同時亦初步擬訂本部之品質管理計畫。說實在話,起初大部分的醫師多認為這又是在繁忙的醫療工作外新增的一項「paper work」,但在7月23日參加第二次品管代表會議時,聽完本院品管中心林執行長、石副執行長及其他部門的一些報告之後,深深覺得醫療品質管理工作的推展並非只是一種「paper work」,相反的,它攸關著病人是否得到最好、最適切的照顧,也可以減少醫療疏失的發生,實在和我們臨床醫師每日的daily practice息息相關。於是在本部品管代表的推動下,獲得紀主任的大力支持,決定將品管會議的成員擴大到本部所有的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護理長、護士代表,並且藉由每月召開部務會議時,由本部品管代表朱家瑜醫師主持本部的品管會議,透過大家的集思廣益與共同參與,確實提升本部之醫療服務品質。

過 程
初期,這樣的理念並沒有獲得很大的迴響,因此品管會議的功能主要是在推廣品質管理的重要,以及建立本部的各項品管指標,不過本部所有醫護人員還是依照個人職掌,逐步完成各項品管工作。也由於透過這樣的實踐,有些同仁也開始體認到醫療品質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每天的工作中發現問題。到了10月初舉辦本部第三次品管會議時,本部同仁的參與度很明顯的提升,同時,討論的議題也由原先呆板的指標與理念,進入到實質討論的層次,例如有關門診照光品質的提升,便有醫師提出利用發給病人號碼牌的方式,來改善照光的等候秩序;另外,也增設照光等候區的座位,並按次序編列,在空間上有很大的改善;在縮短等待時間方面,目前已向院方申請增加一部照光機。

而這樣的討論成果也立即做成結論,並進行改善措施,在短短的數天內便解決了一些服務品質的問題,獲得了病患的高度肯定。此外,在全院第三次品管代表會議中,林芳郁副院長也指示各部門應確實思考各項品管指標對自己部門所代表的意義,不要依樣畫葫蘆,制定許多無意義的指標,徒然增加自己的工作負擔,又不能真正提升服務品質。因此我們開始思考什麼是對皮膚部最有意義的品管指標?皮膚部最有特色的指標為何?

我們在9月底重新修訂了我們的品管指標,在顧客面指標部份,除了全院統一的平均每日門診人次、佔床率、病患滿意度外,加入對皮膚部而言較重要的「平均每日紫外線照射治療人次」、「平均每日會診人次」與「紫外線照射治療病患滿意度」;在流程面指標部份則加入「皮膚科照會等候時間大於一天比率」。經過了這樣的成長與蛻變,本部的品管會議運作也逐漸步上軌道,11月份起,我們也針對原先設定的指標中,需要人工作業收集資料的部分,開始收集資料與數據,於 12月份之本部品管會議中宣布並進行討論,預計將來有了更多月份的data後,將對部分指標做進一步的修訂。
結 語
看到最近報章雜誌廣受討論的打錯針、給錯藥事件,更是讓我們所有的醫護同仁有所警惕,畢竟醫療行為牽涉到的是每位病患的生命安全,稍有疏失都有可能變成一輩子無法挽回的遺憾,豈能掉以輕心!然而我們更要勉勵自己的是:除了追求零疏失、零災害外,更要強調高品質、高格調的醫療服務,尤其我們皮膚科照顧的病友,除了原本的皮膚疾患外,更有許多進行皮膚美容治療的病友,而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對健康的要求,也已經從原本簡單的治療疾病,進展到追求更美好的生活與外觀,因此可以想見將來這一類的病友會越來越多,此時追求醫療品質的提升將更為重要!

從原先的被動接受到後來的主動修正,原本的「paper work」如今已變成科內的一項重要活動,配合著本部每月的部務會議,我們的品管會議常常在濃濃的咖啡香中進行熱烈的討論,每位同仁也都能體會到醫療品質管理的重要性,秉持著「找出缺失所在,以改進流程、而非懲處個人」的精神,希望能讓我們皮膚科的醫療服務品質好還要更好!
附件一
第一次品管會議記錄
91年7月18日
本部品管小組成員組織執掌如下:
召集人:紀秀華主任
品管聯絡人:朱家瑜主治醫師
成員:
主治醫師: 孫啟璟醫師、邱顯清醫師、陳昭旭醫師、蔡呈芳醫師、陳衍良醫師、賴碧芬醫 師、廖怡華醫師、許致榮醫師
住院醫師: 邱品齊、林頌然、林俞志、蕭毓良、陳玄祥、陳怡如、唐豪悅、邱政偉、詹融 怡、吳佳錚、何鈞軒、吳君平、柯玫如
病房護理長: 李瑞苗
門診護理長: 蘇勉
診間助理代表: 陳思蓓

指定各項品管重點工作之專責人員,期能做最好之準備:
各項研討會記錄及負責人 負責人(整理時間)
1..臨床病理討論會 邱品齊(90年1月起)
2.皮膚免疫討論會 林俞志(90年1月起)
3.期刊研讀會 林俞志(90年1月起)
4.重大案例討論會(含死亡病例) 蕭毓良(90年1月起)
5.接觸性皮膚炎研討會 林頌然(90年1月起)

各項工作手冊及負責人
1.紫外線照光治療工作手冊 陳玄祥
2.乾癬病患診療手冊 邱政偉
3.皮膚部影像處理系統工作手冊 陳怡如
4.免疫性疾病工作手冊 詹融怡
主治醫師與住院醫師論文發表統計 唐豪悅
品管會議與醫院評鑑會議記錄及本部資料彙整 吳佳錚

附件二
第二次品管會議記錄
91年8月8日
主席:紀秀華主任
品管聯絡人:朱家瑜主治醫師
成員:
主治醫師: 孫啟璟醫師、邱顯清醫師、陳昭旭醫師、蔡呈芳醫師、陳衍良醫師、賴碧芬醫師、廖怡華醫師、許致榮醫師
住院醫師: 邱品齊、林頌然、林俞志、蕭毓良、陳玄祥、陳怡如、唐豪悅、邱政偉、詹融怡、吳佳錚、何鈞軒、吳君平、柯玫如
病房護理長: 李瑞苗
門診護理長: 蘇勉
診間助理代表: 陳思蓓

1. 請各位同仁確實做好各項醫療品管工作,以提升本部服務品質。

2. 皮膚部原已訂定各項品管指標,並每月確實執行及評估,包括:
14天內再入院比例
住院病患死亡比例
住院病患轉入加護病房之比例
超期標準住院天數患者比例
病房利用率
院內感染率
住院超過30天比率
平均住院日
病人滿意度調查部分則請院方通盤考量,統籌辦理。

3. 本部現已編製完成「乾癬病患工作手冊」、「紫外線治療工作手冊」、「病房住出院影像處理工作手冊」,應再編印其他工作手冊,以提升醫療品質。

附件三
第三次品管會議記錄
日期:91/10/03
提案討論:
1、品管指標之訂定
2、門診照光品質的提升與流程的修正
3、改善門診治療流程

討論內容:
1、品管指標之訂定
朱家瑜醫師:
良好的品管應該不只是門診人數、住院佔床率、業務量的增加,而是病人滿意度的提升、制定更有效率的流程、以及減少錯誤的發生等等。例如外科,品管的指標重要的不在於做多少手術,而在於如何減少手術的併發症、減少術後感染等等;例如本院耳鼻喉科已有施行病人術後及住院的滿意度調查,病人的滿意度便可為一個良好有效的品管指標。

2、門診照光品質的提升與流程的修正
唐豪悅醫師:
門診照光人數日漸增加,因採"隨到隨照"制,某些時段照光的人數眾多,以致等待時間加長,並可能因照光順序不明確而使病友發生爭執。目前照光順序的控制,已由治療室的醫師於開立照光劑量時發給病人照光的號碼牌,病人依領取到的號碼牌依序照光,照畢後歸還,煩請治療室負責醫師注意。另外,已增設照光等候區的座位,並按次序編列,在空間上有很大的改善。而在縮短等待時間方面,目前已向院方申請增加一部照光機,但由於目前空間規劃上,病人需在照光室內更衣,於是每人使用照光室的時間拉長,照光機未能達到充分的利用,提案討論是否增設更衣室,以縮短病人等待時間。

陳昭旭醫師:
影像醫學部亦有提供病人更衣,而後照X光,可以考慮設計良好的動線,方便病人更衣後輪流照光,即可縮短病人使用照光室的時間,提升照光機單位時間利用率,有效縮短病人等待的時間。

紀秀華醫師:
加設更衣室是很好的想法,但須配合整體診間的規劃,大家可以再仔細研究後提出整體的規劃。

唐豪悅醫師:
我們在提升本科照光服務品質時,應將心比心,站在病人的立場,假設自己是一個病人來接受照光治療,需要完成的流程,如何節省病人的時間,提供有效、方便、安全的治療,是我們不斷努力的目標。目前已設有照光諮詢專線:分機3787,於晚間6點至9點提供病人照光諮詢,煩請負責照光衛教的醫師告知病人有此項服務。

3、改善門診治療流程
朱家瑜醫師:
門診目前治療代碼的輸入,已由原本的結帳櫃台,改為在診間輸入電腦系統,所以病人不需攜帶從前的治療單至櫃台批價,因治療於診間業已入帳。建議如換藥、拆線等治療,在開立後讓病人能夠先行至本科治療室治療,而不需像以往一般,必須先到2樓結帳櫃台批價,再行返回皮膚科門診治療。如此可以減少病人往返所需的時間及體力。

本科醫師:
全數贊成,除需領藥治療(Kenacort local injection)、以及自費項目(例如雷射美容)之外,其餘治療項目應可依此流程實施。


臺大醫院 皮膚部 朱家瑜 醫師、紀秀華 主任病患安全之國際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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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pchome.com.tw/web/ntuhderm/

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四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94 年 7 月 28 日( 星期 四 )下午 4 時 正
地點: 台大皮膚部會議室
主席:許致榮醫師
出席人員: 余幸司主任、紀秀華教授、陳昭旭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邱品齊醫師、林頌然醫師、邱政偉醫師
列席人員:吳君平醫師、何均軒醫師、馮愛真醫師、陳香蓉醫師、王修含醫師、張基亮醫師
紀錄: 張基亮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由於現在已屆7月,請新任R3將病歷抽審督導月份排班表儘速交給病歷病歷審查督導主治醫師許致榮。鑑於以往病歷抽審督導3人為一個月輪一次,因此常有人會忘了執行,因此,未來新的督導月分安排為每位R3一次負責4個月份,在輪下一個R3。

二、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的執行,至7月份為止,在病房之病歷抽審部4、5、月份尚未歸檔,6月只有R2王修含的部分有歸檔,請儘速督導完成。門診病歷抽審部分尚缺5,6月份的,請負責督導均軒及吳君平醫師儘速督導歸檔。醫師盡快督導歸檔。

貳、 報告事項
一、 日後部內病歷品質記錄審查作業,院方希望增加病歷記錄審查教學討論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並要求做成記錄,此部分未來會交由主治醫師邱政偉負責,至於開會時間會與病歷品質審查討論會安排在同意時間舉行。

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二、 由於5,6月份的門診、病房病歷抽審記錄歸檔不齊,將於下次開會,記錄歸檔齊全,在彙整這兩個月的病歷書寫缺失或漏洞向大家報告 。

三、 今後院方要求召開病歷品質審查會議時要有簽到單,所以請負責CPC簽到單的R1一起負責。

四、 請柯玫如醫師將病歷抽審督導負責人所需負責的事物交班給現任R3。

參、 討論事項
一、 關於上次會議中因應2006年電子病歷之準備之決議進度報告。
結論:
1. 已將各主治醫師所建議要列入樣本病歷的診斷彙整完畢,現在交由7月CR何均軒醫師,分派給各住院醫師收集,為期三個月,在此三個月中,請各位住院醫師,依照自己所分配到要負責的疾病診斷,蒐集實習醫師接初診時,書寫較佳的病歷記錄或者是病房的入院記錄,並就不足之處加以修改後,在交由負責主治醫師做最後校正。

2. 樣本病歷之製作,關於可能變動之部分是採用勾選(如現行之診斷書方式)或是填空方式,初稿樣本病歷完成後再開會討論決定。

肆、 臨時動議
余幸司主任提議:
慢性潰瘍的傷口照護已列入本部之A1計畫,該計畫有一詳細之傷口評估方式,對於住院病人有潰瘍的病灶也可以做詳細紀錄,建議要發展出一套評估潰瘍傷口的標準,包括潰瘍的範圍、顏色、滲出液的變化等,如此不但可以評估傷口復原的情形,還可以了解傷口對於治療方式及藥物的反應是如何。

主席:
將酌參醫學文獻及廖醫師所編擬A1計畫中之傷口評估方式,制訂一台大皮膚部之傷口評估標準,列為日後潰瘍傷口評估之正式依據。

伍、病歷品質教學討論會記錄
以一優質病歷書寫記錄為例,進行最佳書寫病歷品質之教學
案例:教學病歷號0986129
討論內容:
王修含醫師:
住院病歷首頁的入院時診斷、藥物過敏史或用藥禁忌、輸血過敏史要詳細記載,轉歸處也必須記得圈選。

朱家瑜醫師:
病歷首頁的診斷要和出院病摘的診斷要相符合,診斷的病名要寫全名,不要用縮寫。
此外診斷必須要寫齊全,該病人的所有診斷都要列上去,以增加case missing index。如此不但是符合了病歷的完整性,還可以免除所衍生出來有關健保給付的問題。

王修含醫師:
Admission note的書寫方面,主訴必須記載症狀的出現是sudden onset or progressive,症狀持續的時間、嚴重度及出現的位置等。
現在病史,過去病史及家族病史要詳細詢問病人並詳實記載。
皮膚科首重local findings,所以皮膚病兆出現的位置、分布、大小、外觀、顏色變化等都要詳細描述,最好是能以繪圖的方式表達出來,病灶的大小最好也能用尺去實際測量。
Progression note要寫上日期和記載時間,除了病人的病況變化之外,該病患所接受的影像學檢查報告、實驗室報告也要一併登錄上去,才能了解為何病人要接受該項檢查,及檢查的結果是如何。
如果病人有接受任何procedure或是手術,要寫procedure note,包括indication, method, findings,pre-op and post-op的變化,並繪圖描述處置情形。
每週要寫weekly summary,換service時要寫on service及off service note,值班時要寫duty note。如此不但能方便閱讀該病歷的醫師能盡快作病歷回顧,也能使接手的醫師能在最短時間內進入狀況掌握病人的病情。

許致榮醫師:
已回覆的照會單內容也要併入病歷之中,才能知道照會的醫師有何建議和處置。
此外病歷上的簽名要簽全名,並且儘量避免使用蓋章的方式。

王修含醫師:
Vital sign sheet很多人都只著重在vital sign的紀錄,而忽略了它還有一項重要的功能,就是要在上面顯現出病程紀錄。例如何時使用antibiotics,何時停止,於何時做了何項處置都可以記錄在vital sign sheet上面。

朱家瑜醫師:
除了antibiotics的記載之外,其實還可以記錄steroid的使用情形,包括劑量給與,施打方式及taper情形。
水泡也可以記錄,包括大小、數目、範圍、內容物、外觀的變化、是否易破等。

邱政偉醫師:
今天很感謝王修含醫師為我們作病歷書寫的示範及講解,希望各位住院醫師特別是新進的住院醫師都能了解並確實施行,一起為提升病歷的品質做努力。

陸、散會: 4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黃

院長 林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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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四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94 年 5 月 26 日( 星期 四 )下午 4 時 正
地點: 台大皮膚部會議室
主席:許致榮醫師
出席人員:紀秀華教授、陳昭旭醫師、邱顯清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朱家瑜醫師
列席人員:邱政偉醫師、楊政翰醫師、王修含醫師、黃沛盈醫師、劉怡伶醫師、陳香蓉醫師
紀錄: 黃沛盈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的執行,至五月份為止,在病房之病歷抽審部4月月份尚未歸檔,另外去年11月至今年月,3個月份的資料只有1的部分,尚缺R2所照顧病人的病歷審查,請負責R3查明當月負責之病房住院醫師後,儘速督導完成。。門診病歷抽審部分尚缺去年12月份及今年3月份,,請負責督導何醫師盡快督導歸檔。

二、 由於本部病歷審查存檔資料日益增加,至今原有資料夾以不勝負荷,故日後存檔資料將分兩個資料夾存放,住院病歷部分請歸檔在『皮膚部病歷審查記錄』資料夾,而門診病歷請歸檔於『皮膚部常態性病歷記錄品質審查作業』資料夾,另外,請各位負責3住院醫師,歸檔時,只要將審查表格歸檔可,審查資料不用歸檔,不然,新資料夾會很快再度爆滿。

貳、 報告事項
一、1到4月病歷書寫優良住院醫師表揚:優良醫師|詹智傑醫師、沈宜瑄醫師(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特優獎|王修含醫師,是由為其3月份所照顧病人張X洽(病歷號0986129)經邱醫師審查後,因其病歷書寫記載詳盡,無可挑剔,得到98分之高分,特此表揚以做為學弟妹的典範。並請當月督導醫師將該病歷copy,留存科內做為皮膚部的病歷寫作範本。

二、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病房病歷的疏失部分仍是病歷首頁紀錄不完整。如:血型、過敏病史或轉歸,這點請各位醫師一定要注意,因為這是評鑑病歷書寫品質之的重要參考指標。其次是實驗室資料登錄不齊以及家族史忘了填寫。常忘了寫至時分。
2. 門診複診病歷大多沒有什麼大問題,只是有些人會忘了填寫本次病人之就診診斷。。初診病歷部分主要是缺乏主訴及過去病史填寫不完整,請各位醫師注意。
3. 請未來將升任R3之住院醫師,將負責月份的班表排出來。並請現任3將病歷審查督導要做的事情交班給下一任R3.此是交給柯玫如醫師負責。

參、 討論事項
一、 因應2006年電子病歷之準備事業|關於本科不知樣本病歷製作。
結論:
1. 建議由本科部門診新編定之診斷目錄中選出常用之診斷製作樣本病歷。
2. 擬收集慈濟、長庚及馬偕等醫院所製做的樣本病歷,以做參考,請邱顯清醫師、許致榮醫師及柯玫如醫師負責聯繫收集。
3. 樣本病歷疾病決定後,將由六月總醫師負責分配給住院醫師於三個月內完成。完成後請郊遊負責主治醫師修訂。
4. 樣本病歷之製作,關於可能變動之部分是採用勾選(如現行之診斷書方式)或是填空方式,將待慈濟、長庚及馬偕等醫院所製做的樣本病歷收集完成後再做最後決定。
5. 樣本病歷製作時,請參考目前已有之實習醫師用之病歷範本,如acne vulgaris、psoriais及contact dermatitis。

肆、 臨時動議


伍、散會: 4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黃

院長 林

後會
病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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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四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94 年 1 月 6 日( 星期 四 )下午 4 時 正
地點: 台大二號館
主席:許致榮醫師 記錄:王修含 醫師
出席人員:余幸司主任、紀秀華教授、陳昭旭醫師、邱顯清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戴仰霞醫師、許致榮醫師、朱家瑜醫師、邱品齊醫師
列席人員:吳佳錚醫師、邱政偉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詹智傑醫師、王修含醫師、黃沛盈醫師、劉怡伶醫師、馮愛真醫師、陳香蓉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的執行,至十二月份為止,在病房之病歷抽審部11及12月份尚有未完成。門診病歷抽審部分八、十一、十二月份還未完成,請負責督導之R3盡快督導歸檔。尤其是8月份,至今已4個多月仍尚未歸檔,請負責督導之R3何鈞軒醫師宜緊迫盯人完成。

貳、 報告事項
一、病歷書寫優良醫師表揚:10月特優|許哲豪醫師(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雖然他是外院醫師,但認真度不比本院住院醫師差,那我覺得很多外院的醫師多是如此,請大家給予鼓勵。

二、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病房病歷的疏失部分仍是病歷首頁紀錄不完整。如:血型、過敏病史或轉歸,以及progress note常忘了寫至時分。
2. 門診複診病歷大多沒有什麼大問題。主要是初診病歷偶有present illness and past history未寫之情況,這大多是發生在沒有學生跟診的時候,請各位無學生跟診之主治醫師盡量別忘了填寫(如果門診病人不是很多的話)另外是有時看診醫師會忘了簽名及該日期章,這點也需小心注意。

參、 討論事項
一、 落實主治醫師回診時查閱病人病歷,病歷記載上留下評論、建議及附簽
結論: 採鼓勵表揚方式。

二、 規劃病歷書寫品質是否及如何列入主治師升遷考核指標之一。
因執行上,如何能客觀公平的評估不易,建議參考他科之評估方式,再做考慮。

三、 因應2006年電子病歷之準備事業。
結論:1. 請各個皮膚科次領域的主治醫師,列出需要製作範本病歷之疾病,在請住院醫師收集或製作優良病歷範本,交由主治醫師修改。2. 他科是否有繪圖標示之功能,如有,未來本科病歷也應加入此功能。

肆、 臨時動議
一、陳昭旭醫師提議:建議以後照光治療之照光劑量,及雷射、脈衝郭治療之治療參數需登記在病歷上,以便作為下次治療之參考依據。另外施行雷射的醫師也需在病歷上簽署姓名。

二、許致榮醫師提議:由於科部病歷審查,已執行滿一年,病歷書寫大致以上軌道,建議院方可將病歷記錄討論會之開會間隔時間延長。

伍、散會: 4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黃

院長 林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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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三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五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 93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四 )下午 4 時 正
地點: 台大二號館
主席:許致榮醫師 記錄: 許致榮 醫師
出席人員:余幸司主任、紀秀華教授、陳昭旭醫師、邱顯清醫師、王莉芳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許致榮醫師、朱家瑜醫師、邱品齊醫師
列席人員:吳佳錚醫師、邱政偉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何均軒醫師、林明秀醫師、詹智傑醫師、王修含醫師、廖筱芬醫師、許哲豪醫師、黃沛盈醫師、劉怡伶醫師、馮愛真醫師、陳香蓉醫師、沈宜萱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的執行,至九月份為止,在病房之病歷抽審部分七月份尚有兩份病歷未交,請七月督導3柯玫如儘速催促完成。門診病歷抽審部分八月份,至今已兩個多月仍尚未歸檔,請負責督導之R3何鈞軒醫師儘速督導完成。

貳、 報告事項
一、病歷書寫優良醫師表揚:7~9月特優|王修含,及沈宜萱醫師(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優良|林明秀醫師、陳香蓉醫師、黃沛盈醫師(抽審病歷均80分以上),希望各位病房住院醫師繼續努力。

三、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病房病歷已有一定水準,只是病歷首頁仍偶有醫師忘了完整紀錄。如:血型、入院診斷或轉歸。
2. 門診初診病歷偶有present illness and past history未寫之情況,請各位醫師盡量別忘了填寫(如果門診病人不是很多的話)
3. 門診病歷仍偶有醫師會忘了簽全名或蓋章,請注意。另外看診醫師章及日期章有時會不清楚,建議看診醫師若發現門診章不清楚,立刻請助理重蓋。
4. progress note 院方規定需記載至時、分仍偶有醫師忘記,特殊藥物如acyclovir,需於TPR sheet上記載,請病房住院醫師注意。
5. 初診病歷之病灶位置宜於圖片上標示。
6. chief complaint 之duration很重要,除複診病歷外,請各位醫師別忘了填寫。
7. 門診複診病歷之診斷仍偶有醫師會忘了填,請注意。

參、 討論事項
一、 落實主治醫師回診時查閱病人病歷,病歷記載上留下評論、建議及附簽
結論:本科部主治醫師查房均有查閱病人病歷並於病歷上留下附簽,至於評論及建議則視病人之病情而定。以鼓勵主治醫師盡可能留下評論或建議。

二、 規劃病歷書寫品質是否及如何列入主治師升遷考核指標之一。
許致榮醫師:
若要將病歷書寫品質列入升遷考核指標,則如何建立一個客觀詳實的標準很重要。而門診病歷書寫品質與看診人數又息息相關,看診量大之醫師,若無見實習醫師幫忙,很難寫得很詳盡。

戴仰霞醫師:
建議可參考其他科部的作法。

余幸司主任總結:
病歷書寫品質很重要,至於實施的方式,可再斟酌。建議由許醫師先參考一下其他科部的作法,再加以討論。

三、 因應2006年電子病歷之準備事業。
許致榮醫師:
現在科內的門診切片手術照相,已採數位化,未來可在電子病歷加列圖片欄,以供相片之輸入,便於日後追蹤。邱戴仰霞醫師:電子病歷之設計,主機硬體能力很重要,向哈佛醫院近年也採電子病歷,但效果不彰,因為讀取存入速度非常緩慢。

邱品齊醫師:
電子病歷之設計格式及詳盡程度與主機硬體能力的確息息相關,尤其是主機的容量及能力,例如本科亟需要的彩色圖檔,若主機能力不足,將大幅拖垮病歷製作及看診速度。

結論:
希望院方提供目前電子病歷之規劃架構及硬體設備資訊。或者有之前電子病歷籌備之會議資料。並且是否可提供其他以採電子病歷之醫院的設計資訊(如長庚醫院之電子病歷)以供科部設計參考。

四、 關於未來電子病歷是否需要設計科部之範本病歷。
許致榮醫師:
範本病歷的確可縮短病歷記載之時間,但擔心病人之病歷記載可能變成千篇一律,失去每個病人之特色,對日後病歷記錄回顧不利。

余幸司主任:
高雄長庚之電子病歷,設有範本病歷,但主治醫師叫出後需修改,否則沒有績效。而主治醫師修改的部分,字體顏色不一樣,主治醫師對該病歷有無修改可一目了然。

戴仰霞醫師:
建議範本病歷可由特別門診做起,因為特別門診之病人同質性較高。

紀秀華醫師:
由特別門診建立範本病歷,除了作為日後電子病歷之準備,目前也可做為學生之病歷參考教材。

結論:
由各個特別門診之看診主治醫師列出要製作範本病歷之皮膚疾病,交由CR分派住院醫師收集資料並製作,最後再由特別門診之看診主治醫師修改定案。

肆、 臨時動議


伍、散會: 4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黃

院長 林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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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三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四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 93 年 9 月 9 日( 星期 四 )下午 4 時 正
地點: 台大皮膚部會議室
主席:許致榮醫師 記錄: 許致榮 醫師
出席人員:紀秀華教授、陳昭旭醫師、邱顯清醫師、王莉芳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邱品齊醫師
列席人員:吳佳錚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何均軒醫師、林明秀醫師、詹融怡醫師、許哲豪醫師、黃沛盈醫師、劉怡伶醫師、馮愛真醫師、陳湘蓉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的執行,在門診及病房之病歷抽審部分均有改善,多能如期完成。

二、 感謝請各位現任第三年住院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何均軒醫師)的認真負責,剛接手,便能將R3所需負責的病歷審查業務,確實督導完成。除8月門診抽審病歷尚未歸檔外,其餘均已完成。

貳、 報告事項
一、病歷書寫優良醫師表揚:4~6月 特優|何均軒醫師(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優良|劉怡伶醫師、詹智傑醫師、蔡侑儒醫師(抽審病歷均80分以上),希望各位病房住院醫師繼續努力。6月病房病歷審查結果還未看到,希望負責何均軒醫師醫師迅速補上

二、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病房病歷已有一定水準,只是病歷首頁仍偶有醫師忘了完整紀錄。如:血型、入院診斷或轉歸。
2. 門診初診病歷偶有present illness and past history未寫之情況,請各位醫師別忘了填寫。(有多位醫師反應有時門診看診量大,4、50人以上,若無實習或見習醫生先記錄好病歷大要,很難有充足時間來撰寫)
3. 門診病歷仍偶有醫師會忘了簽全名或蓋章,請注意。

參、 討論事項
一、 落實主治醫師回診時查閱病人病歷,病歷記載上留下評論、建議及附簽
結論:本科不主治醫師查房均有查閱病人病歷並於病歷上留下附簽,至於評論及建議則視病人而定。

二、 規劃病歷書寫品質是否及如何列入主治師升遷考核指標之一。
結論:決議納入科部會議討由全體主治醫師會商討論,再由主任裁決。

三、 因應2006年電子病歷之準備事業。
邱品齊醫師:
現在很多醫院均有實施電子病歷,雲林醫院方式為診斷(以ICD|9 code),局部發現,及處置三項為主。下次看診時可將上次病歷記錄叫出修改。有些醫院還有範本病歷。

邱顯清醫師:
範本病歷也許不十分理想,因很多有範本病歷之醫院,病人之病歷記載均千篇一律或大同小異,完全失去每個病人之特色,對日後病歷記錄回顧不利。

蔡成芳醫師:
病歷記錄應是individualized to every patient,因同一疾病於不同病人之表現各有不同,使用範本病歷會失去每個並于不同人身上不同表現之特色,若要求醫師大幅修改,又失去範本病歷省時的作用。

結論:
請各醫師再多收集各家醫院之資訊再討論。

肆、 臨時動議


伍、散會: 4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林

院長 李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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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三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三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 93 年 7 月 1 日(星期 四 )下午 3時 正
地點: 台大二號館
主席:許致榮醫師 記錄:柯玫如醫師
出席人員:紀秀華教授、陳昭旭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邱品齊醫師
列席人員:吳佳錚醫師、邱政偉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林明秀醫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的執行,在門診抽審部分已有改善,多能如期完成。但病房之病歷品質抽審,似乎有怠惰的現象,三月及五月的病房病歷抽審紀錄,仍未看到,請負責R3儘速督促完成。

二、 以後病歷審查,當被審醫師看過審查結果,確認無異議且簽名後,歸檔時,只要將審查表收集歸檔,不需附病歷,否則文件夾很容易爆滿。

三、 請各位現任第三年住院醫師,將所病歷審查3所需負責的業務,交班給即將升任R3的R2,並督導R1將所需負責的業務,交班給未來的R1

貳、 報告事項
一、 93年度醫院評鑑會議記錄,關於病歷品質部分之改善意見:1.理學檢查雖有固定表單可填寫,但應注意是否進行正確之檢查,並進量以畫圖的方式表達。2.主治醫師除應修改實習、見習醫師繕寫之病歷外,並在各項紀錄中載明察房,或各討論會之意見,以其提升整體照護之水準。

二、 病歷書寫優良醫師表揚:1-2月 特優|王修含醫師(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其他醫師表現也都還不錯,均有80分以上,只有吳君平醫師因病歷首頁漏填以致不到80分請學弟妹們注意。門診病歷均有80分以上,請各位醫師再接再厲。3月及5月病房病歷審查結果還未看到,希望負責醫師迅速補上。

三、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如有幫病人安排檢查,希望能幫病人預約回診來看結果。因為一般病人,若無預約很容易一瑣事繁忙而忘了回診,導致檢查就失去意義。
2. 病歷首頁記錄不完整,已有改善,但轉歸 那欄仍常遺漏宜注意。
3. progress note 院方規定需記載至時、分,特殊藥物如acyclovir,需於TPR sheet上記載,請病房住院醫師注意。
4. 理學檢查單一病灶的大小宜以實測為佳。
5. chief complaint 之duration很重要,除複診病歷外,請各位醫師別忘了填寫。
6. 門診複診病歷之診斷仍偶有醫師會忘了填,請注意。另外,病人病情之轉變,宜偶家描述,如verucca,acne,eczema等。

參、 討論事項
一、 檢討病歷審查作業是否提升病歷記錄品質
應有部分幫助,因為定期審查,可提醒醫師注意因忙碌而可能漏失的地方,如病歷首頁得記錄是否完整,重要藥物的使用是否有于TPR sheet上記載。然而由於病歷記錄的品質,與醫師的工作負荷量有關,例如門診病人一診5、60人的醫師,便很難將病歷記載得很詳盡完美,而病房醫師如果及即於追求病歷品質的盡善盡美,也可能造成醫師忙於護理站記錄病歷,而忽略了臨床與病人的互動。因為有些醫病關係的互動,是不需要記載於病歷上的,但這樣的互動卻可給病人受到關懷的感覺。

肆、 臨時動議等


伍、散會: 4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林

院長 李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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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三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二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 93 年5 月 6 日(星期 四 )下午 3 時 正
地點: 台大二號館
主席:許致榮醫師 記錄:詹智傑醫師
出席人員:紀秀華、陳昭旭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邱品齊醫師
列席人員:吳佳錚醫師、邱政偉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林明秀醫師

壹、 主席報告
一、 關於部內病歷品質書寫審查作業由於已近世代交替的時候,請各位現任第三年住院醫師,將所病歷審查3所需負責的業務,交班給即將升任R3的R2,並督導R1將所需負責的業務,交班給未來的R1。

貳、 報告事項
1. 今後院方為落實主治醫師督導住院醫師病歷記錄之作業,將針對主治醫師不定期進行『住院中病歷評核』。日後並有可能轉變為定期舉行。評核準則將請本月負責寄發weekly summary的R1寄給各位主治醫師。另外評核表我將發給每位主治醫師一份,主治醫師可隨身攜帶,作為查房時的參考。
2. 另外關於主治醫師負面評論記錄於病歷上之適當性,院方的回覆是主治醫師如發現住院醫師之病歷,有不足或不當之處,可直接交

二、病歷書寫優良醫師表揚:11月 特優|柯玫如醫師 (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次優|劉怡玲(一份有90分以上)12月病房病歷審查結果還為看到,請負責醫師迅速補上

三、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初診病歷之處置欄不要空白,即使未做任何開藥或治療,也可寫下suggest observation or follow up或explain to patient the condition
2. 看診醫師章及日期章不清楚,建議看診醫師若發現門診章不清楚,可請助理重蓋。

參、 討論事項
一、 日後病歷品質討論會將訂於雙數月之二號館茶會或最後一週科會13舉行
二、 病歷首頁之藥物過敏史之記錄,乃以病人自述為依據。

肆、 臨時動議

伍、 許致榮醫師提出:病歷抽審制度,執行不力建議改善。
建議:每月初由當月抽審負責醫師(R3)指定門診病歷抽選之負責醫師(R1或R2),病房病歷由抽審負責醫師抽選,每月20日前需完成病歷抽選,並交給當月審查主治醫師審查,25日前需收集審查結果完成歸檔。抽審病歷之影印資料需完整,以便於審查醫師確實審查。

陸、散會: 3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林

院長 李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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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九十三年度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 93 年2 月 26 日(星期 四 )下午 3 時 正
地點: 皮膚部會議室
主席:許致榮醫師 記錄:詹智傑醫師
出席人員:紀秀華主任、賴碧芬醫師
列席人員:陳怡如醫師、邱政偉醫師、柯玫如醫師、詹智傑醫師、王修含醫師、林仁心醫師、蔡侑儒醫師

壹、 主席報告及確認上次會議紀錄決議及指示事項執行情形
一、 關於實習醫師初來本科時,由CR予以orientation,有CR反應因時間問題不易落實,建議可將實習醫師之orientation,與每週一固定之五年級orientation一起舉行。
二、 Weekly summary 雖有記錄,但仍未確實每週記錄一次,需注意

貳、 報告事項
一、 關於醫院評鑑院內自評之病歷書寫建議:
1. 首頁:診斷需寫明,尤以住院部分,應詳細註明每一次住院之『診斷、特別治療、開刀』,俾使醫師于門診時能迅速瞭解病人之病情。
2. 門診病歷過於簡要,需改善,EX: 診察者沒有簽名、病歷首頁大部分不完整、長期慢性病就醫,處方如有換頁應重新書寫,不能只寫Ditto
3. 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及病房主任應於病歷上簽章
4. 病歷於初診時,就清楚記錄病人之藥物過敏史、輸血反應、血型等等,
5. 特殊藥物,例如:抗生素、高血壓、心臟科用藥、或其他高價藥物,初次使用前或更換藥物時應註明理由
6. 實地參訪時,發現醫護人員多忙於輸血病歷,討論時間較少,應鼓勵醫師、護理人員多至病房和病人談話,避免人員滯於護理站。

二、病歷書寫優良醫師表揚:11月 特優|柯玫如醫師 (抽審病歷均90分以上)、次優|劉怡玲(一份有90分以上)12月病房病歷審查結果還為看到,請負責醫師迅速補上

三、部內門診病歷自審之寫作疏失報告:
1. 初診病歷之處置欄不要空白,即使未做任何開藥或治療,也可寫下suggest observation or follow up或explain to patient the condition
2. 看診醫師章及日期章不清楚,建議看診醫師若發現門診章不清楚,可請助理重蓋。

參、 討論事項
一、 日後病歷品質討論會將訂於雙數月之二號館茶會或最後一週科會13舉行
二、 病歷首頁之藥物過敏史之記錄,乃以病人自述為依據。

肆、 臨時動議

伍、 許致榮醫師提出:病歷抽審制度,執行不力建議改善。
建議:每月初由當月抽審負責醫師(R3)指定門診病歷抽選之負責醫師(R1或R2),病房病歷由抽審負責醫師抽選,每月20日前需完成病歷抽選,並交給當月審查主治醫師審查,25日前需收集審查結果完成歸檔。抽審病歷之影印資料需完整,以便於審查醫師確實審查。

陸、散會: 3 時 30分。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林

院長 李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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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皮膚部病歷紀錄討論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間: 92 年11 月 27 日(星期 四 )下午 3 時 30 分正
地點: 二號館
主席:紀秀華主任 記錄:王修含醫師
出席人員:紀秀華主任、余幸司教授、邱顯清副教授、陳昭旭醫師、蔡呈芳醫師、廖怡華醫師、戴仰霞醫師、邱品齊醫師
列席人員:陳怡如醫師、唐豪悅醫師、吳佳錚醫師、邱政偉醫師、詹融怡醫師、柯玫如醫師、吳君平醫師、劉怡伶醫師、王修含醫師

壹、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決議及指示事項執行情形

貳、 主席報告:
為了確實改善病歷記錄品質及配合院方落實病歷審查作業規定,召開本會議,以求藉由會議的討論,能逐漸提升本科病歷記錄之品質。今後將每兩個月召開一次。

參、 報告事項
一、本年度10~12月病歷品質競賽已經展開,請各位醫師能夠自我要求,於醫療公務忙碌之餘,並能詳實病歷記載,以為本科爭取最大之榮譽。
二、日前常態性病歷審查評量,本科獲得不錯之評價 (評核意見1-評核相當詳細,而且有建議事項及回覆,應可發揮良好之效果。評核意見-表列詳細完整,相當值得參考,可以當作範例),希望各位醫師能依照本科病歷審查要求標準,繼續努力,精益求精。
三、9~10月病歷記載記錄優良之住院醫師,在本會議予以表揚,計有兩名:何鈞軒醫師、王修含醫師
四、病房病歷之progress note病歷記錄,需記載日期及時間。

肆、 討論事項
一、 關於院方來函,關於89年醫院評鑑之建議事項─病歷記錄部分,要求病歷記錄應有主治醫師對住院醫師之病歷沒有評論、建議及附簽之執行可行性,予以討論如下:
本科於病歷記錄應有主治醫師附簽之要求,均已達到,但關於主治醫師對住院醫師之病歷應有評論、建議,執行上恐有疑義。本科目前之執行是由主治醫師查房於病歷附簽時,直接告之住院醫師,因為主治醫師若直接於病歷上記載負面之評論,日後若有醫療糾紛時,可能造成醫療糾紛之依據,但若只能有正面之評論,似乎又失去評論之意義。

決議:。
1.請本科部病歷記錄審查代表委員邱品齊醫師於病歷記錄品質審查會議中提出,以瞭解院方對此一要求之適當執行辦法。。

二、討論本科病歷記錄品質討論會之執行頻率。
決議:。
1.依院方規定,每兩個月執行一次。

伍、 臨時動議
一、 戴仰霞醫師提出:
病歷審查項目中,weekly summary及family history,住院醫師於病房病歷記載時常有遺漏,宜加強。
決議:要求主治醫師及病房supervise 3能巡房時,加強此部分病歷記載之完整性。

二、 蔡呈芳醫師提出:
門診初診病歷,由見實習之醫師問診,常佔用許多時間,影響看診進行。
改善建議:此問題可能是見實習醫師不熟悉本科病歷記錄之方式,建議見實習醫師初來本科時,有CR予以orientation,指導見實習醫師本科病歷之記載。


陸、散會: 5 時。

敬陳
醫務秘書 林

醫務副院長 林

院長 李

後會
病歷委員會
             
主任           組長     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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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書寫常用字彙與句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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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醫院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修訂條文

壹、 審查依據及一般原則:
增訂:
一、 非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服務代辦案件,未依規定以代辦案件申報者,整筆核刪不予本保險支付(例如:屬職業災害事故所發生之醫療費用以健保醫療費用申報者不予支付)。
二、 醫事機構申報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之醫療費用,非與重大傷病相關之診療者,不予支付整筆費用。
三、 應轉出加護病房之審查注意事項:
支付標準規定 審查注意事項
1.血液動力學值穩定者(生命徵象、中心靜脈壓、肺動脈楔壓、心輸出量…) 1.無休克現象。
2.無惡性心率不整(malignant arrhythmia)。
3.未使用升壓劑或血管擴張劑。
2.脫離呼吸器 1.脫離呼吸器病人。
2.穩定使用呼吸器病人。
3.病情穩定已不需使用特殊生理監測器者 一、病情穩定之情況:
1. 有穩定血壓及自發性呼吸或穩定使用呼吸器者。
2.神智恢復或已穩定。
3.無嚴重之新陳代謝異常。
4.無異常出血。
5.使用藥物不需特別持續監測。
二、病情穩定不需全天候使用特殊生理監測器者。
4.合併症已穩定控制者 一、病情穩定之情況:
1. 有穩定血壓及自發性呼吸或穩定使用呼吸器。
2. 神智恢復或已穩定。
3. 無嚴重之新陳代謝異常。
4. 無異常出血。
5. 使用藥物不需特別持續監測。
二、病情穩定不需全天候使用特殊生理監測器者。
5.已脫離急性期不需加護醫療照護者


一、病患的疾病嚴重度評分指數低於入住指標,且24小時內穩定未改變。
二、病情穩定改善:
1.有穩定血壓及自發性呼吸或穩定使用呼吸器。
2.神智恢復或已穩定。
3.無嚴重之新陳代謝異常。
4.無異常出血。
5.使用藥物不需特別持續監測。
三、加強醫療獲益不大:
1.有多重器官衰竭現象,經積極治療後仍無改善者。
2.腦中樞神經病變,神智無法改善之病患。
3.癌症末期之患者。
4.慢性器官衰竭已達末期,經積極治療無法改善其預後者。
6. 猝死經急救後仍有缺氧性腦病變者。
6.家屬要求自動出院者 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署自動出院或拒絕積極治療同意書。
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註: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虞者不在此限。
其他建議 1. 早產兒體重超過1500公克,且其合併症已獲得穩定之控制。
2.病情進入膠著狀態,預期短期無突破性進展。
3.病情需要,需轉往其他機構或單位治療者(例如飛沫、空氣傳染疾病需負壓隔離治療或法定傳染病者)。
4.病人或家屬拒絕接受氣切、穿刺或引流等治療。
5.腦死不做器官捐贈者。


貳、各科審查注意事項:

增修訂條文
審查注意事項原文
內科:
(五)其他注意事項:


(五)其他注意事項:
2.慢性尿毒症病人長期透析(包括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治療之適應症如下:
(1)絕對適應症:末期腎臟病並有CCr5ml/min或血清Cr8.0mg/dl者。
(2)相對適應症:重度慢性腎臟衰竭且CCr15ml/min或血清Cr6.0mg/dl,並有下列任何一種併發症者:
○1心臟衰竭或肺水腫。
○2心包膜炎。
○3出血傾向。
○4神經症狀:意識障礙、抽搐或末稍神經病變。
○5高血鉀(藥物難以控制)。
○6噁心、嘔吐(藥物難以控制)。
○7代謝性酸血症(藥物難以控制)。
○8惡病體質(cachexia)。

○9重度氮血症(BUN>100mg/dl)。


(五)其他注意事項:

(五)其他注意事項:
4.腹膜透析患者每天Dianeal使用量:Dianeal每位病患每天之使用量,四至五袋已足夠。
外科
肝臟移植手術審查注意事項
一、同時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醫院,經向本局報備後,於施行肝臟移植手術時可由該院自主事前審查:
(一) 一年執行量達10例以上之醫院
(二) 醫院內需有2位以上具行政院衛生署訂定摘取、移植手術執行資格之醫師
(三)病患臨床狀況符合下列任一項者:
1.肝實質病變
(1) B型肝炎肝硬化
(2) C型肝炎肝硬化
(3) 酒精性肝炎
(4) 自體免疫性肝炎
(5) 新生兒肝炎
(6) 先天性肝纖維化
2.膽汁鬱積性肝病
(1)膽道閉鎖症等(Alagille 氏症候群,Byler氏病等)
(2)PFIC (progressive familial intrahepatic cholestasis)
(3)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
(4)硬化性膽管炎
(5)其他,請於病歷上詳述
a. cystic fibrosis
b. nonsyndromic paucity of intrahepatic bile duct
3.遺傳代謝疾病導致肝硬化
(1)Wilson 氏症
(2)肝醣儲積症
(3)Tyrosinemia
4.遺傳代謝疾病導致肝臟以外之症狀
(1)尿素代謝循環缺陷(urea cycle defect)
(2)amyloidosis
(3)其他,請於病歷上詳述
5.肝臟之原發腫瘤
(1)肝細胞癌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2)肝母細胞癌(hepatoblastoma)
(3)hemangioendothelioma
(4)膽管癌
(5)其他,請於病歷上詳述
6.猛暴性肝衰竭
7.再移植
8.其他符合AASLD表列之適應症
(1)Budd-Chiari syndrome
(2)metastatic neuroendocrine tumor
(3)polycystic disease
(4)其他,請於病歷上詳述
9.年齡65歲以下【年齡65歲以上(不含65歲)之屍體肝臟移植仍需事前專案申請核准】
(四)病患肝病嚴重程度(適合移植時機),符合下列任一項:
1.黃疸
(1)肝實質病變 total bilirubin>3mg/dl
(2)單純膽汁鬱積性肝病 total bilirubin>10mg/dl
2.頑固性腹水,積極治療3個月以上無效
3.食道靜脈曲張出血發作2(含)次以上
4.肝腦病變,Grade2 (含)以上,發作2(含)次以上
5.肝腎症候群
6.凝血功能異常,INR>1.5
7.反覆性膽道炎
8.生長遲緩,BW<3 percentile
9.肝硬化合併肝細胞癌,肝功能Child B(含)以上
(1)符合Milan criteria
(2)符合UCSF criteria
10.瀰漫型肝癌(diffuse-type hepatoma) 無其他器官轉移。
11.肝細胞癌位於門靜脈或肝靜脈旁或大血管旁以傳統方法治療不適合者
12.猛暴性肝炎。
13.其他特殊適應症,雖無明顯肝功能失常但仍須移植者,請於病歷上詳述
(五)為確保醫療品質,由本局定期公開自主事前審查醫院及醫師之肝臟移植個案數及存活率資料。

皮膚科:
A:(二)冷凍治療【液態氮冷凍治療(51017C)、冷凍治療-單純(51021C)、冷凍治療-複雜(51022C)】:
1. 申報原則:病歷應詳實記載,,治療方法須有學理根據,計次不計數,每次就診不論病灶個數均申報一次,且每次治療(相同及不同處置)應間隔至少一週。
(1). 液態氮冷凍治療(51017C):病灶數量需3個(含)以上或總面積大於2平方公分(>2cm2),或必須先做削皮(shaving)處置者。
(2). 冷凍治療-單純(51021C):病灶數量單一或總面積1平方公分以內(≦1cm2)之單純冷凍療法。
(3). 冷凍治療-複雜(51022C):病灶數量需2個或總面積大於1平方公分至2平方公分以內(>1cm2 且≦2cm2)之複雜冷凍療法。
(4). 六歲以下孩童及臉部,得以診療項目代碼51017C申報醫療費用。
B:另適應症部分刪除,因現行支付標準已有規定。
(二)冷凍治療【液態氮冷凍治療(51017C)、冷凍治療-單純(51021C)、冷凍治療-複雜(51022C)】:
1. 申報原則:病歷應詳實記載,治療方法須有學理根據,計次不計數,每次就診不論病灶個數均申報一次,且每次治療(相同及不同處置)應間隔至少一週。

精神科:
(五)申報各項精神醫療治療費診療項目之案件送審時,須檢附就診當次及前後看診或治療紀錄,未檢附及用定型化單張勾選者,不予支付。各項診療項目紀錄內容及審查原則如下:
1. 特殊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45094C)
(1) 以每週二次為原則,視病情需要得增減,病歷上應有紀錄。
(2) 須有治療目標及計畫。
(3) 紀錄須有主題及討論內容之記載。
(五)特殊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45094C)以每週二次為原則,視病情需要得增減,病歷上應有紀錄。
2.支持性心理治療(supportive individual psychotherapy)45010C
須有本項治療標題及相關內容之記載(例如:教導病患面對問題應如何處理。)

3.特殊心理治療(re-educative individual psychotherapy)45087C、45088C、45089C
(1) 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2) 須有討論具體內容摘要。【需有具體例子,以病患有負向思考為例,其負向思考為何?(例如我一點用處都沒有。)】
(3) 使用心理治療技巧之描述。【例如採用認知行為治療或給予同理等技巧,協助病患發展適應技能。】
(九)生理心理功能檢查(45046C、45098C、45099C)與特殊心理治療(45087C、45088C、45089C),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4.深度心理治療(每40分鐘)(intensive individual psychotherapy)45013 C、45090C、45091C
(1) 施行之病患須經評估;對初診及有溝通障礙之病患施行本項治療,不予給付。
(2) 開始治療須有治療目標及計畫。
(3) 申報時並應附治療紀錄且記錄須有討論具體內容之摘要,內容如次:
A. 須有治療過程之記載。
B. 須有健全化病患心理防衛機轉或發展新的或有效適應技巧之描述。(如病患主訴交不到朋友,常與人爭吵;可與病患討論交朋友之問題,讓病患了解原因為何,另使用角色扮演之方式,教導他使用更健全技巧,進而減輕與人爭吵或改善人際互動關係。)
C. 須有改善內容之描述。
D. 治療時間至少須40分鐘。
5.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supportive group psychotherapy) 45016C,治療紀錄須有討論主題及內容之記載(例如討論昨天看的電影,討論內容為何?),且須有參加者之簽名。

6.深度性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intensive group psychotherapy)45019C
(1) 須為封閉性團體,且須載明第幾次施行本項治療。
(2) 須有治療目標及計畫。【計劃需促進健全化心理防衛機轉或有效適應技巧之發展,以解決內在衝突。】
(3) 紀錄內容須有主題、具體大綱、過程及時間長短之記載。
(4) 治療時間至少90分鐘(不含治療前準備及治療後整理之時間。)

(九)生理心理功能檢查(45046C、45098C、45099C),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九)生理心理功能檢查(45046C、45098C、45099C)與特殊心理治療(45087C、45088C、45089C),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十三)對兒童、智能不足、癡呆、老年癡呆、精神分裂症等病患之主要照顧者施行治療,檢附具體之家族治療及特殊心理治療紀錄者,得申報家族治療及特殊心理治療。















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壹、審查依據及一般原則:
增訂:
一、非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服務代辦案件,未依規定以代辦案件申報者,整筆核刪不予本保險支付(例如:屬職業災害事故所發生之醫療費用以健保醫療費用申報者不予支付)。
二、醫事機構申報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之醫療費用,非與重大傷病相關之診療者,不予支付整筆費用。

貳、各科審查注意事項
增修訂條文
審查注意事項原文
內科:
(五)其他注意事項:


(五)其他注意事項:
2.慢性尿毒症病人長期透析(包括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治療之適應症如下:
(1)絕對適應症:末期腎臟病並有CCr5ml/min或血清Cr8.0mg/dl者。
(2)相對適應症:重度慢性腎臟衰竭且CCr15ml/min或血清Cr6.0mg/dl,並有下列任何一種併發症者:
○1心臟衰竭或肺水腫。
○2心包膜炎。
○3出血傾向。
○4神經症狀:意識障礙、抽搐或末稍神經病變。
○5高血鉀(藥物難以控制)。
○6噁心、嘔吐(藥物難以控制)。
○7代謝性酸血症(藥物難以控制)。
○8惡病體質(cachexia)。
○9重度氮血症(BUN>100mg/dl)。


(五)其他注意事項:

(五)其他注意事項:
4.腹膜透析患者每天Dianeal使用量:Dianeal每位病患每天之使用量,四至五袋已足夠。
皮膚科:
A:(二)冷凍治療【液態氮冷凍治療(51017C)、冷凍治療-單純(51021C)、冷凍治療-複雜(51022C)】:
1.申報原則:病歷應詳實記載,,治療方法須有學理根據,計次不計數,每次就診不論病灶個數均申報一次,且每次治療(相同及不同處置)應間隔至少一週。
(1) 液態氮冷凍治療(51017C):病灶數量需3個(含)以上或總面積大於2平方公分(>2cm2),或必須先做削皮(shaving)處置者。
(2) 冷凍治療-單純(51021C):病灶數量單一或總面積1平方公分以內(≦1cm2)之單純冷凍療法。
(3) 冷凍治療-複雜(51022C):病灶數量需2個或總面積大於1平方公分至2平方公分以內(>1cm2 且≦2cm2)之複雜冷凍療法。
(4) 六歲以下孩童及臉部,得以診療項目代碼51017C申報醫療費用。
B:另適應症部分刪除,因現行支付標準已有規定。
(二)冷凍治療【液態氮冷凍治療(51017C)、冷凍治療-單純(51021C)、冷凍治療-複雜(51022C)】:
2. 申報原則:病歷應詳實記載,治療方法須有學理根據,計次不計數,每次就診不論病灶個數均申報一次,且每次治療(相同及不同處置)應間隔至少一週。

精神科:
(五)申報各項精神醫療治療費診療項目之案件送審時,須檢附就診當次及前後看診或治療紀錄,未檢附及用定型化單張勾選者,不予支付。各項診療項目紀錄內容及審查原則如下:
1.特殊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45094C)
(1)以每週二次為原則,視病情需要得增減,病歷上應有紀錄。
(2)須有治療目標及計畫。
(3)紀錄須有主題及討論內容之記載。

(五)特殊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45094C)以每週二次為原則,視病情需要得增減,病歷上應有紀錄。
2.支持性心理治療(supportive individual psychotherapy)45010C
須有本項治療標題及相關內容之記載(例如:教導病患面對問題應如何處理。)

3.特殊心理治療(re-educative individual psychotherapy)45087C、45088C、45089C
(1)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2)須有討論具體內容摘要。【需有具體例子,以病患有負向思考為例,其負向思考為何?(例如我一點用處都沒有。)】
(3)使用心理治療技巧之描述。【例如採用認知行為治療或給予同理等技巧,協助病患發展適應技能。】
(九)生理心理功能檢查(45046C、45098C、45099C)與特殊心理治療(45087C、45088C、45089C),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4.深度心理治療(每40分鐘)(intensive individual psychotherapy)45013 C、45090C、45091C
(1)施行之病患須經評估;對初診及有溝通障礙之病患施行本項治療,不予給付。
(2)開始治療須有治療目標及計畫。
(3)申報時並應附治療紀錄且記錄須有討論具體內容之摘要,內容如次:
A.須有治療過程之記載。
B.須有健全化病患心理防衛機轉或發展新的或有效適應技巧之描述。(如病患主訴交不到朋友,常與人爭吵;可與病患討論交朋友之問題,讓病患了解原因為何,另使用角色扮演之方式,教導他使用更健全技巧,進而減輕與人爭吵或改善人際互動關係。)
C.須有改善內容之描述。
D.治療時間至少須40分鐘。

5.支持性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supportive group psychotherapy) 45016C,治療紀錄須有討論主題及內容之記載(例如討論昨天看的電影,討論內容為何?),且須有參加者之簽名。

6.深度性團體心理治療(每人次)(intensive group psychotherapy)45019C
(1)須為封閉性團體,且須載明第幾次施行本項治療。
(2)須有治療目標及計畫。【計劃需促進健全化心理防衛機轉或有效適應技巧之發展,以解決內在衝突。】
(3)紀錄內容須有主題、具體大綱、過程及時間長短之記載。
(4)治療時間至少90分鐘(不含治療前準備及治療後整理之時間。)

(九)生理心理功能檢查(45046C、45098C、45099C),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九)生理心理功能檢查(45046C、45098C、45099C)與特殊心理治療(45087C、45088C、45089C),申報時以「每次」為依據,間隔時間原則不得少於兩週,病情特殊亦不得少於一週,並需檢附檢查紀錄報告。
(十三)對兒童、智能不足、癡呆、老年癡呆、精神分裂症等病患之主要照顧者施行治療,檢附具體之家族治療及特殊心理治療紀錄者,得申報家族治療及特殊心理治療。


















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增訂:
一、非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服務代辦案件,未依規定以代辦案件申報者,整筆核刪不予本保險支付(例如:屬職業災害事故所發生之醫療費用以健保醫療費用申報者不予支付)。
二、醫事機構申報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之醫療費用,非與重大傷病相關之診療者,不予支付整筆費用。






























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
增訂:
一、非屬本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服務代辦案件,未依規定以代辦案件申報者,整筆核刪不予本保險支付(例如:屬職業災害事故所發生之醫療費用以健保醫療費用申報者不予支付)。
二、醫事機構申報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之醫療費用,非與重大傷病相關之診療者,不予支付整筆費用。
修訂:第12條

增修訂條文
審查注意事項原文
抽樣審查之個案,應檢送實體病歷首頁影本及該案當月及前一月份就診之全部病歷影本,如該案病患前月未就診,應檢附該案病患前一次病歷影本。 抽樣審查之個案,應檢送實體病歷首頁影本及該案當月就診之全部病歷影本,必要時得檢附前一月份病歷影本,如該案病患前月未就診,應檢附該案病患前一次病歷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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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部病歷審查辦法及獎懲規定

審查辦法:
1. 門診病歷抽審部分:每月初由當月負責病歷抽審之R3督導R1,R2於門診隨機抽選20本病歷,其中初診十本(選自教學診,盡量選擇不同看診醫師),複診10本(同樣盡量選擇不同看診醫師),並填妥門診病歷抽審審查表之基本資料後,將抽審審查表連同影印病歷交由當月on call主治醫師(即W6一診主治醫師)審查。初複診之抽審病歷要避開當月病歷審查主治醫師即W6一診主治醫師。審查醫師修改後請病歷審查負責R3交由被審醫師檢視並由被審醫師確認無異議後簽章。之後歸檔至『皮膚部常態性病歷記錄品質審查作業』資料夾。
2. 病房病歷由抽審負責醫師抽選,每位住院醫師兩本,收集後同樣交由當月on call主治醫師(即W6一診主治醫師)審查。修改後請被審住院醫師確認無異議後簽章歸檔。歸檔至『皮膚部病歷審查記錄』資料夾。
3. 每月25日前需完成病歷抽選,並交給當月審查主治醫師審查,月底前需需確認審查結果已完成歸檔。抽審病歷之影印資料需完整,以便於審查醫師確實審查。
4. 審審查表連同影印病歷交由當月on call主治醫師(即W6一診主治醫師)審查。

獎懲辦法:
1.病歷書寫優良者(80分以上),於病歷品質討論會中表揚;病歷書寫不佳者(60分以下)於病歷品質討論會予以告誡。
92.12.4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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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部門診病歷抽審審查表─初診病歷
( 月份)

病患姓名: 病歷號碼: 看診醫師:

看診日期:
審查日期:
當月病歷抽選
負責醫師:

項目
(所佔比例10%者)
(所佔比例20%者) 待改進
(給分4分)
(給分8分) 可
(給分7分)
(給分14分) 佳
(給分10分)
(給分20分) 該項目不需記載
(給分以7分計)
(給分以14分計)
1. Chief complaint: 須包括chief symptoms, location 及duration (10%)
2. Past history: 是否記載相關過去病史:如異位性皮膚炎史,家族史,職業,及藥物史。(10%)
3. Present illness:需包括: onset, evolution, symptoms, associated symptoms, precipitationg factor, previous treatment and effect. (10%)
4. Local findings: 是否使用適當詞彙描述病灶,是否標明病灶數量、分佈、顏色及形狀等。(20%)
5. Impression (10%)
6. Management :處方及處置依規定記錄(10%)
7. 預約記錄記載於病歷 (10%)
8. 英文拼字正確、清晰且文具通暢(10%)
9. 具有看診日期章及看診醫師簽名或職章,簽名須中文全名且清晰可辨,實習醫師看診須有主治醫師附簽(10%)
總分:
改善、建議:

審查醫師簽章:

看診醫師回覆章:

皮膚部門診病歷抽審審查表─複診病歷
( 月份)

病患姓名: 病歷號碼: 看診醫師:

看診日期:
審查日期:
當月病歷抽選
負責醫師:

項目
(所佔比例10%者)
(所佔比例20%者) 待改進
(給分4分)
(給分8分) 可
(給分7分)
(給分14分) 佳
(給分10分)
(給分20分) 該項目不需記載
(給分以7分計)
(給分以14分計)
1. 診斷明確(20%)
2. 病情現況或病程演變於病歷記錄詳實(10%)
3. 給予治療與診斷相符 (10%)
4. 處方處置依規定記錄 (20%)
5. 本次或上次門診安排之檢查結果於病歷有詳實紀錄 (10%)
6. 預約記錄確實記載於病歷 (10%)
7. 英文拼字正確、清晰且文句通暢 (10%)
8. 具有看診日期章及看診醫師簽名或職章,簽名須中文全名且清晰可辨(10%)
待改進:表該項未記錄或記錄不符要求
可:表該項有記錄或記錄合乎要求
佳:表該項記錄詳實而完美;或記錄符合要求,可為典範
總分:

改善、建議:

審查醫師簽章:

看診醫師回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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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膚科住院病歷抽審紀錄品質審查表
( 月份)

病患姓名:
病歷號碼: 主治醫師: 住院醫師: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審查日期: 當月病歷抽選
負責醫師:
(評分方式:佳:5分,尚可:3分,待改進:1分,該項目如不需記載 給分以3分計)
類 別 審 查 項 目 佳 尚可 待改進 該項目不需記載
住院病歷首頁 1.入院診斷填寫完整,未用簡寫或ditto
2. 病歷首頁之藥物過敏史、血型、及記載完整;有手術治療者其處置填寫完整、正確
1.Chief Complaint記錄詳實完整
2.Present Illness記錄詳實完整
入院紀錄 3.Past History記錄詳實完整
4.Family History記錄詳實完整
5.Physical Examination含皮膚發現記錄詳實完整
6.Impression記錄詳實完整
7.Management記錄詳實完整
1.Progress Note按規定紀錄(如:不能寫Holiday字樣、特殊檢查需註明理由、progress note時間需記錄至時、分)
病程紀錄 2.Weekly summary按規定紀錄,且詳實完整
3.迴診紀錄詳實完整,且有主治醫師簽章
4.開刀紀錄詳實完整,並有主治醫師簽章
5.Transfer, Off Service, On Service Note詳實完整
6.實驗室數據紀錄單紀錄完整
1.醫囑按規定紀錄(如簽名不得只有Ri sign,應有R簽名覆核、簽名應簽全名)
其他紀錄 2.會診紀錄詳實完整(如:其他科照會之紀錄應摘要於三號紙上)
3.重要檢查紀錄詳實完整、抗生素及特殊藥物治療有標示於TPR sheet上
整體意見 1.病歷紀錄一律用中文簽全名或蓋職章且清晰可辨
2.英文拼字正確清晰且文句通暢
其他特殊 1.特殊病例,文獻查證結果加以紀錄 (可酌加1~5分)
優良事蹟 2.特殊病例,討論會結果紀錄詳實(可酌加1~5分)
審查結果

改善建議 審查者
簽章
被 審 查
住院醫師
回覆意見 回覆者
簽章
審查標準
待改進:表該項未記錄或記錄不符要求
可:表該項有記錄且記錄可合乎要求
佳:表該項有記錄且記錄詳實而完美,可為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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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皮膚部病歷書寫規範

• Chief complaint: the reason that patient seek for medical aid
1. Symptom, location and duration (never write your diagnosis in the chief complaint)
2. In single descriptive phrase & In patinet’s own language

• Past history: including the following points
1. Personal history of major systemic disease, including history of atopy
2. Family history, especially history of atopy
3. Occupation
4. Past and present medication (including record of adverse reaction to any medication)
5. Drug allergy, food allergy
6. Contactant

• Present illness: describe the following points
The onset, evolution, detail symptoms ( itchy, painful, etc ), associate symptoms ( fever, arthralgia, etc ), and precipitating factors of the present illness. Previous treatment and the effect of the treatment.

• Physical examination: as principles of general chart

• Cutaneous finding: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in dermatological chart
1. never write your diagnosis in the cutaneous finding)
2. Use proper dermatological vocabulary to describe the lesion(s) (primary eruption, secondary eruption)
Terms for primary eruption: Macule/Patch, Papule, Nodule, Vesicle/Bulla, Pustule, Cyst, Wheal
Terms for secondary eruption: Excoriation, Erosion, Ulcer, Fissure, Abscess, Scale, Crust, Tylosis, Scar, Atrophy, Discoloration
3. Describe the character of skin lesions, such as:color, consistency, number, size, surface, shape and arrangement, distributions, patterns
shape and arrangement : Linear, Annular, Arciform, Polycyclic, Grouped, Zosteriform, Iris ( target sign)
distributions : localized, regional, generalized, total (universal), bilateral and symmetrical, sun- exposure area, seborrheic area intertriginous area, dermatomal

• Family history:
Draw the family tree

• Impression:
1. Write the possible diagnosis you take into account
2. Avoidance of abbreviation

*Remember to sign your name after completing the ch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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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準備考皮膚科住院醫師囉
首要目標:台大
次要目標:台北區 全台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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